通用资格条件如下: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4、供应商不****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专用资格如下:1、供应商自201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应具有1个及以上国内220kV变电站运维并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 (所有响应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运行2年及以上的用户证明等);2、采购人不接受2020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