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420
通讯地址:**市高区**路1****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加油站扩建项目 | **市世昌大道116-5号 | **** | ******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40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700m2,建筑面积400m2,利用现有场地进行生产,主要产品为汽油、柴油的销售。 本项目无新增劳动人员,从现有项目中调剂,生产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h,年工作365d;厂区内不设食堂和宿舍。 | (1)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卸油、储油、加油过程挥发的油气,设置三次油回收装置1套。汽油储罐储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经油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于所在地坪4.0m的排气筒P1排放,汽油卸油过程采用自流密闭卸油方式,汽油加油过程采用加油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油气回收处理。废气经处理后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区及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应执行的标准要求。 (2)项目无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产生。 (3)项目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工业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油渣、废油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5)对各环境风险因素进行严格要求后,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低,处于可接受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