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部分道路交安设施及信号灯维保项目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5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 ****及部分道路交安设施及信号灯维保项目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特定条件:无。 三、采购项目需求:(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 五、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一)采购需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其他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六、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各潜在投标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反馈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或传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逾期送达的意见和建议恕不接受。 八、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九、对提供虚****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政府****管理部门处理。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及“**政府采购站点(www.****.cn)”。 十一、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区**街道机场南路17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312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5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市**区**路66号供销大厦二楼 传 真: 0574-****2256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莉、张竞方、王智帅、梅孙碟、李新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2255 质疑联系人:邬吉光 质疑联系方式:0574-****2255 3.****管理部门 名 称: ****财政局采购办 地 址: **市**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传 真: 0574-****5326 联 系 人 : 邓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5326 附件信息: 36.8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