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鑫晟莆招字[2024]01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洋边村顶上郑山塘水毁修复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兴****公司、闽荣****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区常太镇;
2) 工程建设规模:约11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人自2024年05月14日****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配置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受邀请单位可****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配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政府内5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招****人民政府网站媒介发布邀请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区常太镇洋边村,
电话:135****5371
联系人:林静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
电话:158****2335;
联系人:小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