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ZB-2024-020
本招标项目**达喜朋斯格庙民族团结进步宣传长廊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达喜朋斯格庙民族团结进步宣传长廊项目;
1.2建设内容:达喜朋斯格庙民族团结进步宣传长廊建设及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建设地点:达喜朋斯格庙;
(+)1.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1.5招标控制价:496732元;
1.6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完成本项目;
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在**工程项目中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全事故;
3.4 ****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
3.5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具有项目相关施工能力;
3.6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材料。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报名。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公告第3条款中全部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且胶装成册,递交到******中心城新区中鼎半岛 B4-101幢。未按要求或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招标文件将在以上全部资料审核合格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合格潜在投标人;
4.2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1.2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投标网(nmgztb.****.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胡木吉乐
联系电话:150****392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中心城新区中鼎半岛 B4-101幢
联系人:迟女士
联系电话:151****9951****
2023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