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华承鞋材有限公司华承鞋材泡棉生产扩建项目(分期验收)验收公示
标题:****华承鞋材泡棉生产扩建项目(分期验收)验收公示
2024-05-1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华承鞋材泡棉生产扩建项目(分期验收)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华承鞋材泡棉生产扩建项目(分期验收)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少林南街615号
建设过程:建设单位于2022年10月委托******公司编制了《****华承鞋材泡棉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3年2月9****环境局审批,取得《****华承鞋材泡棉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莆环审荔【2023】3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于2024年5月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作组,开始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省****公司于2024.4.15~2024.4.16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企业于2024年5月编制完成《****华承鞋材泡棉生产扩建项目(分期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4年5月15日****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验收小组包括编制单位(****)、建设单位(****)以及1位专家。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对验收报告提出验收意见,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5日-2024年6月12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下载公示-华承鞋材验收报告.doc
下载华承自行验收意见.docx
下载竣工验收其他说明事项-华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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