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以及《****公司2024年质量安全环保工作要点》“严格按照‘三年一轮’原则,持续推进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工作”要求,****于2021年10月完成上一次安全现状评价工作,计划今年10月完**全现状评价工作。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质保期限(月):
1.响应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选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法定代表人、****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且未列入“黑名单”; 4.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需包括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 5.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05月19日 20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05月15日 17时 30分 00秒至2024年05月19日 23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5.1 请于2024年05月20日 08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0日 09时 00分 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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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宸宇
联系电话:139****3420
电子邮件:licy02@pipech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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