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洪达****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县洪达****公司等2户
所在地:**等
债权本金:61,783,153.44 元
债权情况
****拟将**县洪达****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止2024年4月9日,2户债权资产本金合计61,783,153.44 元,其他债权266,132.00 元,该2户债权资产本金对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具体情况详下表:
单位: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本金 | 垫付费用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1 | **县洪达****公司 | 29,783,153.44 | 64,332.00 | **县洪达家鑫房****公司、******公司、**县洪达****公司、汪中帅 | 1、******公司提供位于****工业园区房地产整体抵押,建筑面积12,577.08平米,土地面积36,938.30平米。 |
2 | **县洪达****公司 | 32,000,000.00 | 201,800.00 | 汪中帅、裴海洪 | 1、**县洪达家****公司提供位于**镇罗家湾的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共40.12亩) |
注: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我司对债权最终回收金额的承诺, 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县洪达****公司等2户债权抵押物涉及工业房产、住宅用地、商服用地等。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一)**县洪达****公司
1、保证担保:由**县洪达家鑫房****公司、******公司、**县洪达****公司、汪中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抵押担保:(1)******公司提供位于****工业园区房地产整体抵押,建筑面积12,577.08平米,土地面积36,938.30平米。(2)**县洪达家鑫房****公司提供位于**市**县**镇罗家湾的商务金融用地及其他商服用地(共计11482.22平方米)土地及附属建筑抵押。
(二)**县洪达****公司
1、保证担保:由汪中帅、裴海洪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抵押担保:**县洪达家****公司提供位于**镇罗家湾的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共40.12亩)。
债务企业概况
1、**县洪达****公司
所在地:**县**镇涪江大道南侧桂仙路
债权本金:29,783,153.44元
贷款方式:保证+抵押
企业基本情况:2008年8月25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胡应超,组织机构代码****8319-9,注册号510********376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83199X,公司注册地址为**县**镇涪江大道南侧桂仙路,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实缴5000万),其中:胡一应超出资4420万元,出资占比88.40%;李果出资580万元,出资占比11.60%。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化肥、农机具、农副产品、五金、铁合金、轴承、橡胶制品、电线电缆、电器仪表、机零配件、成套设备、备品备件、钢材及其他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代销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网上查询经营状态:开业。
2、**县洪达****公司
所在地:**县**镇城南美丰工业城(涪江大道南侧桂仙路)
债权本金:32,000,000.00
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
企业基本情况:2002年8月29日注册成立,注册号510********7551,法定代表人汪中帅,组织机构代码****5805-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58051M,公司注册地址为**县**镇城南美丰工业城(涪江大道南侧桂仙路),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实缴3000万),其中:汪中帅出资1800万元,出资占比60%;裴海洪出资1200万元,出资占比40%。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网上查询经营状态:存续
债权诉讼情况
目前上述2户债权已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状态。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我司对债权最终回收金额的承诺, 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拍卖转让、要约邀请竞价转让、****交易所/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淘宝网挂牌转让等)、债务追偿、资产重组(含以资抵债、资产置换及破产重整)、债务减免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置方式。上述2户债权为组包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且不存在涉黑涉恶及洗钱等行为。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且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且不少于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不良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蔡先生/谭先生
联系电话:028-****1827/****1547
通讯地址:**市高升**路一号长城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610041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8-****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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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