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光伏风电**开发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512号)、《**省“十四五”光伏、风电**开发若干指导意见》(川发改能源规〔2021〕18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风电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规〔2022〕299号)、《关于风光**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2〕875号)、《****发展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市风电**开发权市场化配置程序的通知》(**能发〔2024〕3号)等文件规定,****镇**风电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方式优选确定项目法人,兹邀请符合本次优选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集团只能有****集团****公司****公司)参与申报,申报主****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授权使用的业绩。
对不同投资主体****集团的认定,以《****公司法》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为依据。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申报。
(三)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省、**市列入“黑名单”记录且尚未消除的,或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等状态的,不得申报。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本着自愿的原则,在符合申报企业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如贵公司有意愿参与****镇**风电项目法人优选,请于2024年5月19日18:00前到**省****农场大厦2****改革局206室报名并领取项目实施方案、法人优选方案、申报文件模板资料。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
1. 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 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5.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递交申报文件及组织评审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在2024年5月25日08:30-9:00将申报文件递交至万****服务中心开标2室(**市**政务服务大楼8楼),评审委员会将于2024年5月25日09:00,现场启封申报文件、开展评审。逾期送达的申报文件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吕志远,联系电话:0818-****016/135****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