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3年**中烟信息化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中烟信息化监理服务项目
二、招 标 人:****
三、代理机构:****
四、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9:30时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
五、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含税):874000.00元;
服务期限:同“2023年**中烟数字中****中心开发项目”和“2023年**中烟生产经营一体化管控平台应用建设项目”施工工期;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省通信****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830000.00元;
服务期限:同“2023年**中烟数字中****中心开发项目”和“2023年**中烟生产经营一体化管控平台应用建设项目”施工工期;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鑫泰****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835000.00元;
服务期限:同“2023年**中烟数字中****中心开发项目”和“2023年**中烟生产经营一体化管控平台应用建设项目”施工工期;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外网、****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
七、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1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南路16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见其他公示网站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见其他公示网站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 话:见其他公示网站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