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灌区(**片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河灌区(**片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市**县宝盛乡、**镇、芦阳街道
项目主要情况介绍:本次**河灌区(**片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对**河灌区**片区的芦左分干渠、芦右分干渠、升隆堰和沫东堰进行渠道整治提升改造,整治长度共计10.23km。其中明渠8.49km,暗渠1.28km,渡槽92.1m,隧洞77.1m;整治其他建筑物共108座,其中泄水闸12座,节制闸8座,人行桥20座,分水闸13座,检修梯步20座,山溪渡槽5座,**巡渠道路1.26km,**量测水设施30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芦****社区联合组4号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80****6276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区万科路5号
联系人:温工
联系电话:028-****6144电子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可能受本项目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和其他组织。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见本网页的附件。可通过以上公布的电话,在工作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设。
2、本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3、网上填报完公众意见表,可将其发送到指定邮箱(****@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