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拟对****二坝磷矿铅锌矿(磷矿)968平硐矿井涌水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省排污口设置审核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二坝磷矿铅锌矿(磷矿)968平硐矿井涌水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190、****367****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190 地 址:******区春华路西段553****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二坝磷矿铅锌矿(磷矿)968平硐矿井涌水入河排污口设置。 (二)项目性质:**。 (三)建设单位:****。 (四)建设地点:**省**市**县烟峰镇二坝村。 (五)项目概况:****二坝磷矿铅锌矿(磷矿)位于**省**市**县烟峰镇二坝村,项目只进行磷矿开采,不涉及铅锌矿开采和磷矿洗选,**面积3.0486平方公里,年产50万吨磷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968平硐矿井涌水处理设施拟建于二坝磷矿铅锌矿(磷矿)968平硐外东南侧约158米处,设计处理规模为12000吨/日,由****投资建设,处理设施服务对象为****二坝磷矿铅锌矿(磷矿)968平硐矿井涌水,涌水处理工艺为“沉淀调节池+配水池+混凝反应+斜管沉淀”。 (七)主要论证结论: 1、同意****设置二坝磷矿铅锌矿(磷矿)968平硐矿井涌水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名称:**市**县****二坝磷矿铅锌矿(磷矿)968平硐矿井涌水排污口。 排污口编号:****。 排污口地理位置:**市**县烟峰镇二坝村山水沟右岸,入河排污口口门位置为矿井水处理设施东南侧20m处。 排污口地理坐标:东经103°24'23.08″,北纬28°44'39.49″,地理标高935米。 排污口类型:工业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管道+明口排放。 受纳水体:****电站引水渠。 2、本项目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及现有管理要求,业主承诺排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指标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最大允许排放量12000立方米/天,污染物最大控制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87.6吨/年,氨氮4.38吨/年,总磷0.876吨/年 3、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监〔1996〕470号)的要求进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管理;按《关于印发《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的规定,设置与之相应的标牌、标识。加强排水管理,并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4、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装至少包括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水水质和水量自行监测。 5、建设单位入河排污口建设竣工后,应及时开展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验,接受监督检查,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若新增、更改此次批复的污水处理能力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污水排放方式、排放量等,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环境局加强日常监管。 ****环境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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