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建设局:
报来《关于变更大化县岩滩镇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查,本项目名称为大化县岩滩镇垃圾中转站项目。项目代码为**** 。现就变更大化县岩滩镇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如下,同时废止大发改审批〔2021〕313号文件:
一、实施大化县岩滩镇垃圾中转站工程符合我县乡村**战略,有利于提升该区域乡村人居环境,****财政厅的计划投资支持(桂财建〔2021〕58号)。同意大化县岩滩镇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立项。
二、项目选址。该项目选址位于大化县岩滩镇常吉村那乐屯。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垃圾中转站占地面积约4375.97平方米,其中场内硬化约1500平方米,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车间约130平方米,值班室20平方米,配电房24平方米,垃圾中转站围墙建设长度约190米,硬化道路约70米。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乡村**补助资金。
五、项目工作提示。本文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请在本批复有效期内,抓紧办理项目开工前各项前期审批手续。本项目登记信息单上首问联系人为韦国银,请你自行登录并联审批网站(http:zxsp.****.cn)进入本项目所在账户查阅本项目详情,参考提示开展项目前期和建设推进工作。自报项目开工之日起,请你每月底前登录上述网站和账户,更新本项目建设进度信息数据,直至报项目竣工为止。
六、其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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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