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部第4号令)规定,现就G311 连栾线嵩鲁交界至车村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况
G311 连栾线嵩鲁交界至车村段改建工程,设计范围自**与**县交界处至G208 二淅线交叉口,全长14.497km;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 4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10.5m。全线**中桥198m/3座,涵洞22道,交叉工程45处。投资估算22099.15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414.75亩,其中老路142 亩,新增总占地 272.75亩;项目弃土142867m3,新增弃土场临时占地;采用市场外商砼,不**拌和站、预制场等。计划施工期17个月,2024年7月~2025年12月。投资估算22099.15万元。项目跨越河流主要为冷水河等,沿线分布有车村、陈楼村、水磨村、树仁村**王村等20个村庄、学校环境敏感点。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n/)下载《G311 连栾线嵩鲁交界至车村段改建工程(征求意见稿)了解项目详情,可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政府网站(https://www.****.cn/)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反馈公众意见。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线路周边可能受其环境影响的公民、法人和****中心线向两侧外延 300 m范围及弃土场临时占地周边范围)。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于2024年5月16日~5月29日公示期间,公众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信函、电子邮件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见下面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 **县城**大道
联系人: 于先生
联系电话:0379-****3867
电子邮箱:****@163.com
环评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市**区**路8号四院综合楼
联系人:郭可可
联系电话:0379-****7346
电子邮箱:****@qq.com
建设单位名称:****
2024年5月16日
G311 连栾线嵩鲁交界至车村段改建工程(征求意见稿)- - 副本.pdf
公众意见表—G311 连栾线嵩鲁交界至车村段改建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