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东路17号部分房屋招租
招租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所属**东路17号部分房屋的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标的物 | 位置 | 所在层 | 面积(平方米) | 第一年最低限价(元) | 备注 | |
1 | **东路17号 | 1幢东1 | 1 | 约37.45 | 20980 | **北东路 |
2 | 1幢北4 | 1 | 约26.60 | 21820 | 临水阁路 | |
3 | 1幢北5 | 1 | 约27.68 | 22430 | 临水阁路 |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各标的物租赁期限:5年,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原因,未按时将标的物交付给承租人时,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五年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招租人同意后允许续租三年。
三、租金: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至第二年租金为该标的物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从第三年开始按上一年租金递增3%,以此类推。续租期年租金按上一年租金递增3%,以此类推。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标的物范围、面积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经营国家严令涉及黄、赌、毒等违法项目以及严重扰民的项目,否则招租人收回标的物,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
4.原则上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转让、转租,确要转让、转租的需经招租方同意。
五、标的物内容
1.以现状为准。
六、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七、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8日08时30分报名截止前,持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 **县环西南路32号4楼 购买招租文件。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0元。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八、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8日08时30分;
2.竞价地点为:****二楼开标室(**县环西南路32号2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九、竞价保证金
1.各标的物的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万元。由意向承租人在竞价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作为竞价保证金,未递交竞价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价(若意向承租人参与多个标的物竞价,则竞价保证金须累加提交。)。
2.竞价保证金形式:采用转账的形式,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从个人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人指定的招租代理机构账户;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须从其存款基本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人指定的招租代理机构账户。
招租代理机构账户: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号:199********054219,
收款单位:********公司。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十、联系方式
招 租 人:****
联 系 人:应昕宇
联系电话:133****1987
招租代理:****
联 系 人:方璐瑶
联系电话:187****8829
2024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