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屠宰20万只肉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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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
****年屠宰20万只肉羊建设项目 | **省**市**县**乡**村 | **** | ******公司 |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屠宰20万只肉羊,项目占地面积15.63亩,总建筑面积6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待宰圈、屠宰车间、冷库以及污水处理等其他配套设施。购置设备:屠宰车间生产线,排酸、急冻、冷藏等配套设备。 | 1、废气 本项目使用生物处理液以及生物活性水以雾化方式喷洒待宰圈,可加速氨氮分解,降低氨气的浓度;及时清除待宰圈的羊粪等固体废物,做到日产日清;待宰圈进行封闭式处理,减小恶臭无组织逸散。针对屠宰车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评价要求在屠宰车间屠宰生产线上方设置集气罩,粪污暂存区、污水处理站均进行封闭式处理,恶臭气体集中收集,收集的废气经1套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恶臭对区域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废水 根据本项目污、废水排放情况,本项目拟在厂区待宰圈北侧区域建设1****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沉淀-调节池-气浮池-水解酸化-A/O-沉淀池-消毒池”的工艺路线,处理规模为150m3/d,出水通过**1.4km排水管道接至现有污水管道,最终排入杭城村及周边村庄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磁窑河。本项目出水水质可以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畜类屠宰加工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同时满足杭城村及周边村庄污水处理工程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各噪声源设备在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后在厂界的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粪便、胃肠溶物交由山****公司直接拉走进行堆肥,病死羊、不合格胴体、不可利用内脏、不可利用头蹄尾、淋巴组织收集后运至**县****公司进行处理,格栅渣、污泥以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废手套,检疫产生的载玻片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分别以网络、报纸、公告三种方式进行了三次公示 | 请在公示日期之内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