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民行南路雨水沟渠改造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建设沟渠改造长度502m;**箱涵5×3m,共171m;**盖板涵5×3m,共5m;改迁DN200给水管,总长为49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挡土墙工程、箱涵工程、盖板涵工程、给水管迁改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5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1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21日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玖佰陆拾伍万壹仟捌佰伍拾玖元陆角捌分(¥****859.58)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焕泽(注册编号:桂245****33001;身份证号:450122********453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付观华(身份证号:450521********6611) 邹廷雄(身份证号:452725********077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农贸市场段)改造工程; 2.**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标段; 3.****县大厂区域霞神尾矿堆场环境治理工程总承包(EPC); 4.**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丹州路一巷道工程、幸福城巷道工程; 5.**县中兴路整治改造提升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玖佰柒拾贰万壹仟柒佰伍拾陆元壹角壹分(¥****756.11)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左锦添(注册编号:桂245****05109;身份证号:450421********057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秋娇(身份证号:452428********252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思陇镇异地扶贫搬迁项目道路、场地硬化及排水工程; 2.三塘镇创城基础设施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玖佰柒拾壹万捌仟陆佰柒拾肆元壹角玖分(¥****674.19)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谢津武(注册编号:桂245****41215;身份证号:450922********309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洪下柏(身份证号:430421********383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工业园横二路西段**线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zfcg.****.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c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建设****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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