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大寨镇小寨村自然能提水工程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无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10:46 |
预算金额 | ¥30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应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634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县过境路盛世堂琅南侧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196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广场1栋写字楼2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9****4434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自然能提水设备,利用具备一定落差的水流作为动力,通过能量转化,产生高压空气,再利用高压空气源源不断把水压到高处,整个过程不用油不用电,绿色环保,且运行维护简单,运行成本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0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国政 府采购法】、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 一的货物、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 出单一来源采购备案或审批申请;(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 采购的。第七条,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 ,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本项 目符合该条规定,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越**三江东路35号车间一1楼南101-104室
三、公示期限
2024-05-17至2024-05-23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县过境路盛世堂琅南侧约
联系电话:186****1965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蒋继顺
联系地址:**市**县过境路盛世堂琅南侧约
联系电话:0870-****77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广场1栋写字楼25楼
联系电话:159****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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