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西溪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一期)****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诏发改审(2024)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239.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47.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6.54万元,基本预备费36.11万元。主要内容如下:(1)内源污染治理工程2处,具体包括:**上游河段清淤疏浚100919m3、生态清障3.5km,**庵上游河段清淤疏浚10470m3;(2)河道缓冲带建设工程2处,具体包括:**上游河段两岸及**庵上游河段石岸河道缓冲带建设,采取基底修复、植物群落修复两大修复措施,种植荷花、香蒲等水生植物,修复长度约2.21km;(3)人工湿地建设工程1处,具体包括:在岸屿村北段池塘建造种植荷花、香蒲等水生植物的人工浮岛,建设总面积为27614m2,建设拦水坝1座,提升井1座,清淤总计47748m3等;(4)入河排污口生态化改造工程1处,具体包括:种植荷花、香蒲等水生植物,清淤 5650m3 等;(5)生态沟渠建设工程1处,具体包括:西溪下游溪园村村外沟渠生态化改造总长度 276m,清淤1920m3,种植风车草、芦苇、睡莲、菖蒲等水生植物。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县西溪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接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为¥****754元(含暂列金¥42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相关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欠薪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保障厅关于印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2021年04月~2024年04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③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④同一招标工程项目中,每一个中介单位只能被一个投标人委托,若投标出现两个及****一中介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含编审投标委托工作)的,将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8日 00:00:00至2024年06月11日 09:00:00通****交易中心(https://gcjy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值区间8.00%≤K<12.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6月11日 09: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玖仟元整(¥8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6月1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https://gcjyzx.****.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交易中心(https://gcjyzx.****.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深桥镇三角点1号,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0668, 传真:/
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2幢3单元2110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126.com
电话:0596-****266,传真:0596-****266
联系人:小李、小林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cn
联系电话:0596-****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省**市**县玉良路
联系电话:0596-****200
****中心名称:****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县南诏镇中**路109****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联系电话:0596-****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