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县****公司委托,就**县老**更新改造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县高铁安置区周边路网(环**路、九姑路)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编号:****)进行邀请询比。本项目于2024年05月16日下午15时00分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公开开标,****小组评审,现将成交供应商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元)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 | 209,400.00 |
第二成交供应商 | **市**建设****公司 | 242,800.00 |
第三成交供应商 | **县建筑****公司 | 250,000.00 |
公示期:自2024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17日17:30
询比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电话:187 5692 7313(胡工)。
二、评标情况说明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
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3、其它情况说明:/。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特此公示。
本次结果公示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
采购人:****、**县****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登录查看更多先生
联系电话:0556-5662 509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 安丰国**侧兹元大厦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7 5692 7313
信息来源:https://www.****.com/nd/f31c256d-9db3-4629-9012-853fb05ac563-1.html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