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普乐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需求公告(桂东县普乐镇标准厂房建设工程)
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超市。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 ****
(二)项目名称:**县普乐镇标准厂房建设工程
(三)预算金额:180万元
(四)项目内容: ****结构厂房一栋及室外附属等。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其他要求
(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5月20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 157 1755 1566(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
****
2024年5月16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