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圳边村2023年生活垃圾处理积分制返还兑换(二次)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12:57 |
评审专家名单 | 详见评标报告 | ||
总中标金额 | ¥6.5637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杰、林贤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590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宏路街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钟爱琴 189 5023 11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茶园街道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29层23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杰、林贤 ****5908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圳边村2023年生活垃圾处理积分制返还兑换(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渔溪镇八一五路391-3号
中标(成交)金额: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 | 其他商品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1批 | 65637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评标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中标人须按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 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0% 代理费不足3000按照3000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a.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b. ****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名:****,开户行:****银行**金城支行,账号:100 056 172 350 010 00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宏路街道
联系方式:钟爱琴 189 5023 1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茶园街道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29层2303
联系方式:李杰、林贤 ****5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杰、林贤
电 话: 0591-****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