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3-123********00449XQ-****0514-000362-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5-16 16:15:19 |
关于“**市**区**山路延伸段建设工程”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市**区**山路延伸段建设工程”(招标编号:****)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8分 | 1、项目总工任职资格满足公告要求得6分; 2、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 3、项目总工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追溯)每有一个类似工程业绩的加1分(项目总工业绩必须是在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上的业绩),最高加2分。 本项目满分10分。 |
澄清修改为: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8分 | 1、项目总工任职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 2、项目总工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追溯)每有一个类似工程业绩的加1分(项目总工业绩必须是在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上的业绩),最高加2分。 本项目满分8分。 |
(2)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十六项:“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6月3日 9时30分”,延期更改为:“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6 月4日9时00分”
(3)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二十项、备注第7条:“投标人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 月16日17时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4年6月3日9时30分。”澄清修改为:“ 投标人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 月19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4年6月4日9时00分。”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市裕****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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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