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麟游分局关于陕西麟游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意见的公告
****关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6 16:20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4年5月1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请示作出审查意见。现将作出的审查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请示作出的审查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地址:****中心****环境局业务股(611室)
受理电话:0917-****983
受理邮箱:shy
邮政编码:7215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意见 | 2024年5月15日 |
****
2024年5月16日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