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59386.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雄**区启动区创新坊片区,四至范围:**支路ED29,南至支路ND26和次干路EB3、绿道EG6,西至支路ND19,北至次干路EB2和支路EC2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13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166977.66 | ||||||
零售商业用地 | 70108.06 | ||||||
公园与绿地 | 904.26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21396.2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2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4BA0038 | |||
起始价: | 2058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1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5月28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联合申请的,联合方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不同申请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05月25日 到 ******交易中心(**省**市**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一楼大厅一号窗口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05月25日 到 ******交易中心(**省**市**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一楼大厅一号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5月2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省**市**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一层第二开标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05月17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05月28日 10时4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宗地地上建筑面积426754<S≤505162.3平方米。本宗地面积包含配套设施用地面积(详见出让文件),本宗地容积率以规划条件各地块容积率控制要求为准。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 (二)本次出让宗地位于雄**区启动区创新坊片区,四至范围:**支路ED29,南至支路ND26和次干路EB3、绿道EG6,西至支路ND19,北至次干路EB2和支路EC2。具体规划指标详见规划条件。 (三)挂牌期间,出让人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以报价单方式提交的报价。挂牌截止时,只有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其报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其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最高报价超过底价且未达到最高限价的,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其整倍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应价或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政府产权物业面积,竞政府产权物业面积最多的确定为竞得人,以最高限价为成交价。竞政府产权物业面积增加幅度为200平方米或其整倍数。 (四)本次挂牌活动的竞价规则和确定竞得人办法,以出让文件中的《雄**区启动区创新坊片区****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为准。 (五)在公告和挂牌期间,本次出让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并在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 (六)公告、挂牌等环节中出现重大事项,出让人可随时终止挂牌活动。 (七)本宗地按现状出让,竞得人对此无异议。 (八)在合同约定的交地期限内,出让人向竞得人发出交地通知。竞得人应当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对照本宗地现状交地的交付条件,与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如竞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宗地。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省**市**县白洋淀大道办公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12-****124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账号:130********800001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