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字〔2024〕15号****关于**县张家镇至阳**银山岭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2024-03-15 15:12:00
******局:
报来《******局关于审批**县张家镇至阳**银山岭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平自然资函〔2024〕6号)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报告及专家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张家镇至阳**银山岭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张家镇燕水村、阳**久宜村、善福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投影总面积288.1802hm2,工程修复投影面积21.4696hm2,自然恢复投影面积266.7106hm2。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内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10处,其中包括1处危岩地质灾害、1处滑坡地质灾害和7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植被恢复、工程监测。
五、工程设计方案
(一)同意该项目的破损山体整治(地质灾害治理)初步设计方案:设置排导槽、采用削坡卸载、清除坡面危岩及浮石、设计截排水沟、设计围挡栏杆等,防治工程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
(二)同意该项目的生态修复初步设计方案: 采用复绿方案有喷播复绿、格宾挡墙台背覆土植绿、乔木-灌木-草籽复绿、撒播播复绿等。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2749.76万元,其中:主体工程2138.059万元,施工临时工程49.432万元,独立费用496.644万元,基本预备65.625万元。根据《****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第二批)的通知(市财资环〔2022〕17号)、《****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市财资环〔2022〕33号),项目建设资金通过2022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2023年**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资**排。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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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