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移动2024年-2027年全疆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司,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且满足资质要求的服务提供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项目名称:**移动2024年-2027年全疆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司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服务周期:2024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 (4)服务地点:****公司 (5)采购范围: ****公司安保服务项目采购,根据要求配备安保人员,为****基地、营业场所、库房等提供安保服务及消防值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安保服务: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保护服务单位的财产、人员安全,维护服务场所的正常秩序,保障服务区域内治安日常秩序、区域巡逻、安全检查、门卫值班、消防值守、消防重点部位巡查、治安维稳、防范恶性事件、突发事件处理、监控中心的管理、停车场管理等。 本项目15-****公司中,投资预算、服务区域情况如下:
注:具体使用人数可根据需求单位实际要求进行调整。 中选人按岗位配备的安保服****公司业务管理的要求以****政府管理部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岗位人数的要求、年龄的要求、巡逻点位的要求等。 (6)根据采购结果签署框架合同,框架合同上限不含税金额390.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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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③****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④税务局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截图;) (3)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应答人若为疆外企业须承诺:一旦中选,在收到中选通知书起30日内到**维吾尔自治区相关部门进行备案,若未按要求完成备案,采购人有权取消中选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扫描件,疆外企业须同时提供备案承诺书) (4)供应商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类型指安保服务类),业绩累计金额(合同或框架)应不少于20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间。 注: 一、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1、普通/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3、业绩金额,普通/框架合同以有效的发票金额计算,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 二、评审描述及提供资料要求 1、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服务内容、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 2、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电子文档及“****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3、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2)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3)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1年1月1日和公告发布之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4、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应答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5、以上提供的合同业绩若为混合服务合同,即服务内容中含有如“物业服务、驾驶(代驾)服务、消防服务等”不属于安保服务的其他内容,不纳入有效业绩。需提供发票金额的组成说明,清楚说明各项费用内容及金额,只计取符合本项目类似业绩金额部分,其余内容金额一概不计。 6、安保服务类指:安全保护服务、保安费或警卫费等相关费用。 (5)不存在下列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6)信誉要求:满足《经营状况承诺书》。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应答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20时00分至2024年05月19日20时00分(**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10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cn)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及地址:****(****市**区蒲昌街6号(示范区)) 联系人:林经理 电话:139****0000 邮编:83000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区喀拉斯**路455号**软件园F1栋8层) 项目负责人:蔡贺、李永梅、尉振军、姚锐锐、刘丽模、马继青 联系人:蔡贺 电话:158****2125 邮编:830000 电子邮件:****@qq.com ****监察室招投标投诉电话: 139****0000- 838068 (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9.1鉴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各单位应仔细阅读资格条件并对自己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9.2应答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唯一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