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5-16 】
**市**路淮河大桥建设工程****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补救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市**路淮河大桥建设工程****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补救工程设计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最高投标限价:95万元
4.开标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
5.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0日
6.招标人代表:赵先生;联系方式:0552-****765
7.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92.625万元。
(2)服务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项目负责人:全柳梅,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201****0473。
(4)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中标候选人:****设计研究院****公司
(1)投标报价:90.25万元。
(2)服务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项目负责人:周涛,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200****0759。
(4)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8.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2-****28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公示单位:****、****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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