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环境影响与保护措施 (1)污染物源强分析 ①遗体火化废气 火化废气主要来自遗体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汞及二噁英类等大气污染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火化馆现有火化机2台,2台皆为捡灰式火化炉。殡仪馆设计的年火化量为500具,本次评价按500具/年火化服务能力进行评价。 针对火化废气,目前项目采取的治理工艺为:火化机烟气→组合式风冷热交换系统→初除尘(火星捕捉装置)→脱酸脱硫塔→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系统→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引风机→由15m烟囱排放。根据**鑫田****公司和**瑞****公司2023年9~10月对两台拣灰炉运行时排放烟气进行监测的结果(检测报告编号:XTC****1584,RBSH****001),废气检测结果详见附件6和附件7。检测结果能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检测数据见表4-1/4-2/4-3)。 表4-1 固定源有组织烟(尾)气检测结果(DA001) 采样点位 | 检测项目 | 采样日期 | 标杆流量(Nm3/h) | 排放浓度(mg/Nm3) | 排放速率(kg/h) | 产生量(t/a) | 火化机废气净化出口 | 低浓度颗粒物 | 2023.****.25 | 3152 | 20.9 | 0.0151 | 0.00314 | 二氧化硫 | 7 | 9.46×10-3 | 0.00197 | 氮氧化物 | 113 | 0.0820 | 0.01706 | 一氧化碳 | 26 | 0.0189 | 0.00393 | 氯化氢 | 26.9 | 0.0195 | 0.00406 | 汞 | 1.07×10-4 | 3.37×10-7 | 7.01×10-8 | 林格曼黑度(级) | <1 | 表4-2 固定源有组织烟(尾)气检测结果(DA002) 采样点位 | 检测项目 | 采样日期 | 标杆流量(Nm3/h) | 排放浓度(mg/Nm3) | 排放速率(kg/h) | 产生量(t/a) | 火化机废气净化出口 | 低浓度颗粒物 | 2023.****.02 | 2984 | 16.7 | 0.0134 | 0.00279 | 二氧化硫 | 11 | 8.95×10-3 | 0.00186 | 氮氧化物 | 78 | 0.0627 | 0.01304 | 一氧化碳 | 30 | 0.0239 | 0.00497 | 氯化氢 | 24.4 | 0.0197 | 0.00410 | 汞 | 7.23×10-4 | 2.16×10-6 | 4.49×10-7 | 林格曼黑度(级) | <1 | 表4-3 二噁英检测结果 采样点位 | 采样日期 | 排气筒高度(m) | 标杆流量(Nm3/h) | 浓度(ngTEQ/m3) | 平均值(ngTEQ/m3) | 产生量(mg/a) | DA001 | 2023.****.04 ~2023.****.05 | 15 | 4587 | 0.15 | 0.26 | 5.41×10-5 | 4466 | 0.22 | 4541 | 0.42 | DA002 | 15 | 2307 | 0.24 | 0.40 | 8.32×10-5 | 2170 | 0.59 | 2175 | 0.37 | 由以上分析可知,2台火化炉废气经急冷+喷雾脱硫脱酸+旋风除尘+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②非正常情况废气污染物源强核算 本套废气治理工艺为《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中推荐使用工艺,环评参考该编制说明及本项目烟气治理设备设计资料,烟气处理设施去除效率保守取值,其中除尘效率87%、二氧化硫去除效率82%、氮氧化物去除效率40%、一氧化碳10%、 氯化氢及汞去除率60%、二噁英类去除率94%。为了解火化设备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出现损坏导致治理效果完全失效时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即治理效率下降100%,****殡仪馆废气检测数据对无治理设施情况下的污染物浓度进行了研判。结果如表4-4。 表4-4 火化机废气污染物无治理设施情况下产生量一览表 污染物指标 | 正常情况下排放浓度(mg/m3) | 去除效率(%) | 无治理措施排放浓度(mg/m3) | 标准限值(mg/m3) | 是否达标 | 烟尘 | 18.8 | 87 | 144.615 | 30 | 否 | SO2 | 9 | 82 | 50 | 30 | 否 | NOX | 95.5 | 40 | 159.165 | 200 | 是 | CO | 28 | 10 | 31.11 | 150 | 是 | HCl | 25.65 | 60 | 64.125 | 30 | 否 | Hg | 4.15E-4 | 60 | 1.039E-03 | 0.1 | 是 | 二噁英类 (ng-TEQ/m3) | 0.33 | 94 | 5.5 | 0.5 | 否 | 由上表可知,在废气处理设施完全失效的情况下,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氯化氢、二噁英类排放浓度不能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火化机非正常情况包括开停炉、治理设施故障等,此时的烟气处理效率按正常效率的 50%计算,本项目非正常情况下的火化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4-5: 表4-5 火化机废气污染物非正常排放一览表 污染物指标 | 无治理措施排放浓度(mg/m3) | 非正常工况去除效率(%) | 非正常工况排放浓度(mg/m3) | 标准限值(mg/m3) | 是否达标 | 烟尘 | 144.615 | 49.5 | 73.031 | 30 | 否 | SO2 | 50 | 49 | 25.5 | 30 | 是 | NOX | 159.165 | 20 | 127.332 | 200 | 是 | CO | 31.11 | 5 | 29.555 | 150 | 是 | HCl | 64.125 | 30 | 44.888 | 30 | 否 | Hg | 1.039E-03 | 30 | 7.273E-04 | 0.1 | 是 | 二噁英类 (ng-TEQ/m3) | 5.5 | 49 | 2.805 | 0.5 | 否 | 综上所述,项目非正常工况下烟尘、氯化氢、二噁英类排放浓度不能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环评要求项目配专职环保人员,对除尘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发生故障时立即停止生产,待维修完成后方可投入使用。 (2)大气影响分析 ****殡仪馆负责**辖区内遗体火化处理,设计年火化遗体500具,根据环评报告前文分析,本项目火化废气在采取项目已建设的废气治理设施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项目每天的火化量在1~2具尸体之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且排放时间短,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项目厂界500m****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用地类型主要为林地和旱作耕地,排放废气对环境空气敏感目标影响小。 火化机启停和处理设施故障时处理效率降低,排放烟气中部分污染物指标超标,会对一定区域内环境空气造成影响,但一般时间很短,建设单位应加强职工设备操作培训,提前开启处理设备,确定处理设备正常运转后再启动火化机,减少非正常排放时间,减小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3)废气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①废气治理流程 火化机烟气→组合式风冷热交换系统→初除尘(火星捕捉装置)→脱酸脱硫塔→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系统→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引风机→由15m烟囱排放。 下载 图4-1火化炉废气治理流程 ②可行性分析 根据前文分析,在采取环评提出的火化废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火化遗体时排放的二噁英、烟尘、SO2、氮氧化物、CO、HCl、汞等大气污染物均能达到《火葬场大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801-2015)中相关指标要求。根据2011年3月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中介绍的火化烟气净化工艺,“火化烟气→急冷装置→碱液淋洗器→旋风离心机→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排放”工艺为其中推荐的行业目前比较成熟有效的治理措施。根据除尘工艺条件要求,进入废气治理系统的温度需≤200℃,而火化机外排初始烟气温度为 850~900℃,因此需采取降温处理。废气治理系统前置烟气急冷装置,本项目使用组合式风冷热交换系统:采用碳钢(厚3mm)制成,形尺寸:L×W×H=1900mm×1600mm×3670mm。过流面积>0.13m2/s,冷却方式采用强制对流冷却,冷却面积>25.1m2/s。冷却风机采用低噪音外转子离心风机,型号:ADF3.55D,功率3kW.风量:5619-7312m3/h。全压:934—831Pa;主要功能:燃烧室高温烟气进入变频恒温换热器后,采用风冷方式,使温度由1000℃以上迅速降至180℃以下。二噁英处于分解状态的850℃以上的高温气体在与冷却塔内的冷却介质进行热交换,在2 秒之内冷却至二噁英再合成温度以下,可有效减少设备排出的烟气中二噁英的二次生成量,同时烟温满足后续除尘设备设计要求。通过该工艺处理后,火化废气排放浓度低于《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2015)中相关指标要求。因此,使用该处理工艺处理项目火化废气是可行的。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如表4-6: 表4-6 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类型 | 排放口坐标 | 排气筒高度 | 排气筒直径 | 排放标准 | DA001 | 火化废气净化排口 | 一般排放口 | 101°53′50.252″E 22°31′0.509″N | 15m | 0.4m |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2015) 表2标准 | DA002 | 火化废气净化排口 | 101°53′50.846″E 22°30′59.823″N | 15m | 0.4m | (3)废气自行监测要求 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GB 819-2017),本项目火化废气排放口自行监测计划见表4-7:
表4-7 运营期废气监测计划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最低监测频次 | DA001/DA002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汞、二噁英类、烟气黑度 | 年/次 | 2.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水污染物源强分析 本项目用水主要有员工及治丧人员生活用水和法医学解剖室用水。除法医学解剖室外地面清洁采用清扫和拖把拖洗,不用水冲洗,少部分拖把清洗水进入化粪池。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法医学解剖室尸检废水,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分析如下: ①生活污水 本项目年运行365天,全天值班定员4人,不在厂区食宿,参考《**省用水定额》(DB53/T168-2019),员工用水量50L/人﹒d计,产污系数为 0.9 ,则项目用水量为0.2m3/d,73m3 /a,废水产生量为0.18m3/d,65.7m3 /a。本项目年处理遗体500具,治丧人员约为5000人次/a,人均用水按10L/人次计算,则用水量为50m3/a,平均约为0.137m3/d,污水产生量以90%计算,则治丧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23m3/d、45m3/a。本项目生活用水合计约为0.337m3/d、123m3/a,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0.303m3/d、110.7m3/a。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沤肥后用作周边农田农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②尸检和解剖尸检废水 本项目火化馆内设置有法医学解剖室,根据项目年设计火化遗体量及项目运行多年经验,每年约有10具尸体需要进行法医学解剖室,每具尸体用水量按300L计算,用水量为3m3/a,基本无损耗,全部由一个1m3收集桶收集,收集后由到场法医带走进行规范化处置。 ③地面清洁用水 本项目除法医学解剖室外地面清洁采用清扫和拖把拖洗,不用水冲洗,且法医学解剖室地面仅在尸检使用后用水进行冲洗,根据火化馆内的布局分析,平时需要采用清扫和拖洗的地面面积约150m2,法医学解剖室需冲洗地面按41m2核算,地面拖洗用水量取0.4L/m2,冲洗用水取1.06L/m2,则地面清洁用水量约0.0612m3/d,地面清洁用水一部分通过蒸发消耗,另外一部分包括拖把的清洗废水和冲洗废水,产污系数按0.6计,则拖洗废水量为0.0367m3/d,13.40m3/a。产生的地面清洁废水进入化粪池。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产污环节、污染物项目、污染治理设施情况见表4-8: 表4-8 运营期废水产污环节、污染物项目、污染治理设施情况一览表 废水类别 | 产污环节 | 污染物种类 | 废水去向 | 污染治理设施 | 污染治理设施设计参数 | 排放去向 | 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 | 员工、治丧人员 | 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 | 由化粪池收集 | 化粪池 | 一般防渗处理,容积:6m3 | 用作周边林地和农田农肥综合利用 | 尸检废水 | 法医学解剖室 | 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 | 由收集桶收集 | 收集桶 | 容积:1m3 | 由到场法医带走进行规范化处置 |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见表 2-4,水平衡图见图 2-1。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针对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容积为6m3的化粪池收集,化粪池收集发酵熟化后用作周边林地和农田农肥,不外排。 ②针对法医学解剖室尸检废水 法医尸检废水全部由1个1m3收集桶收集后,由到场法医自行带走进行规范化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均不外排进入地表水体,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3)废水不外排的可行性分析 项目不提供食宿,劳动定员人数为4人,产生的生活污水较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沤肥后能完全用于农肥消耗,不外排;针对法医学尸检废水,项目设置一个1m3的收集桶进行收集,尸检一具尸体产生的尸检废水量在300L以内,1m3的收集桶完全能满足尸检废水的收集与暂存,收集后的尸检废水由到场法医自行带走进行规范化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噪声源强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火化机、冷却塔、冷柜压缩机、烟气处理系统(风机等),遗体****停车场交通噪声为偶发噪声,其噪声源强、降噪措施、排放强度等见表4-9。 表4-9 各生产设备噪声源强一览表 设备名称 | 位置 | 数量 | 设备噪声级 | 采取降噪措施 | 降噪后噪声级 | 火化机 | 火化厅 | 2 | 80 | 建筑隔声、消音等 | 60 | 冷却塔 | 烟气治理系统 | 2 | 80 | 60 | 冷柜压缩机组 | 冷冻室 | 2 | 75 | 55 | 风机 | 烟气治理系统 | 4 | 85 | 65 | (2)厂界噪声监测 项目于2023年已全部竣工,为了解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次评价委托******公司在项目正常运营期间对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监测点位示意图详见附件5。检测结果见表4-10。 表4-10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日期 | 监测点位置 | 检测时段 | 检测结果 | 标准值 | 是否达标 | 2024.****.27 | 厂界东侧外1m | 昼间:16:20-16:30 | 42.1 | 昼间60 夜间50 | 达标 | 夜间:22:02-22:12 | 41.8 | 厂界南侧外1m | 昼间:16:34-16:44 | 43.1 | 夜间:22:16-22:26 | 40.9 | 厂界西侧外1m | 昼间:16:34-16:44 | 42.8 | 夜间:22:29-22:39 | 41.6 | 厂界北侧外1m | 昼间:17:00-17:10 | 43.6 | 夜间:22:45-22:55 | 40.9 | 2024.****.27 | 厂界东侧外1m | 昼间:16:55-17:05 | 42.6 | 夜间:22:01-22:11 | 41.6 | 厂界南侧外1m | 昼间:17:09-17:19 | 42.7 | 夜间:22:16-22:26 | 40.4 | 厂界西侧外1m | 昼间:17:23-17:33 | 42.7 | 夜间:22:29-22:39 | 41.2 | 厂界北侧外1m | 昼间:17:37-17:47 | 42.5 | 夜间:22:47-22:57 | 41.4 | 由上表可知,项目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厂界相应区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 为进一步减小项目产生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运营期本项目还需采取以下措施: 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 ②高噪声设备尽量安置在单独的隔间内,并对隔间墙壁做好吸声防护; ③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将设备安置远离厂界; ④采取消声、减振和采取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声波的传播途径,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 ⑤工作人员严格作业,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作业,防止人为噪声; ⑥进出车辆通过减少鸣笛、减少夜间作业等方式控制交通噪声。 (4)噪声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项目投产后,运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噪声监测。项目运营期监测内容详见表4-11。 表4-11 项目运营期噪声监测计划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 监测因子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率 | 控制指标 | 噪声 | Leq | 项目四周边界 | 1季/次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4.固体废物 (1)固体废物产、排分析 本项目不设遗物焚烧设施,遗物由家属带走自行处置,项目运行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活性炭、除尘器收集的飞灰、化粪池污泥及少量废包装材料。 ①生活垃圾:本项目员工4人,不在厂区内食宿,仅产生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计算,治丧人员每年约为5000人次,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2kg/人次计算,则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74kg/d、1.73t/a,职工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收集后每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污泥 化粪池在处理生活污水的过程中粪便中的固体颗粒会沉淀到化粪池底部,形成污泥层。根据运营经验,化粪池污泥产生量约为0.6t/a,这部分污泥清掏后连同生活污水一起用作周边林地和农田的农肥消耗。 ③废包装材料 废弃包装材料主要是治丧物品包装物,类比同类项目,其产生量约为5t/a,统一收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④废活性炭 本项目废气治理使用活性炭喷射装置,采用低位添加炭粉方式,炭粉通过分料器和传动机构限量输入喷射到废气系统中,去除或吸附烟气中大量有害酸性物质及经高温分解的二噁英类物质,该过程会产生废弃活性炭。类比同类项目,炭粉的消耗量为0.7kg/具,则炭粉的年消耗量为350kg,考虑到活性炭经过吸附失效后重量有所增加,增加量为自身重量的5%—8%(本次环评按8%计算),则项目年产生废弃活性炭为378kg,即0.378t/a。 该项目产生的废弃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HW18固体废物焚烧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物代码为(HW18-772-005-18),该项目的废弃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除尘器收集的飞灰 项目除尘收集的粉尘为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飞灰,根据工程分析,除尘器收集飞灰量约为 0.62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飞灰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18,代码为(HW18-772-002-18)。飞灰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⑥尸检医疗废弃物 根据尸检规定,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法医解剖:一是涉及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尸体解剖始能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查明死因及性质者;二是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者;三是因工业、农业中毒或烈性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需进行法医解剖。在殡仪馆进行尸检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医疗废物的产生,主要产生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除锐器以外的废物,每具遗体产生量按0.5kg计,本项目遗体每年的法医学解剖量约为10具,则尸检年产生医疗废弃物为5kg,根据《医疗废物分类名录》(2021年版)尸检过程产生的医疗废弃物主要为感染性废物,感染性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HW01(医疗废物)(废物代码:841-001-01)的危险废物,该废物由到场法医使用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医疗废物包装袋收集,医****殡仪馆进行尸检的法医自行带走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措施见表4-12。 表4-12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量 | 处置方式 | 收集贮存设施 | 1 | 生活垃圾 | 1.73t/a | 使用垃圾桶收集后每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垃圾桶 | 2 | 化粪池污泥 | 0.6t/a | 用作周边林地和农田的农肥 | 化粪池 | 3 | 废弃包装材料 | 5t/a | 统一收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垃圾桶 | 4 | 废弃活性炭 | 0.378t/a | 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危废暂存间 | 5 | 除尘器收集的飞灰 | 0.625t/a | 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危废暂存间 | 6 | 尸检医疗废弃物 | 0.005t/a | 由到场法医自行收集并带走 | 医疗废物包装袋 | (2)环境管理要求 ①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贮存要求 一般固废贮存采取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各类固废应分类收集、粘贴环保图形标志;设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在贮存过程中不会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产生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一般工业固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 ②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A.危废暂存间设置要求 危险废物暂存时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贮存,危废暂存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a.危废暂存间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b.危废暂存间内的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c.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e.除尘器收集的飞灰在存储过程中易产生粉尘等无组织排放,应采取相应的抑尘措施。 B.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管理要求 废弃活性炭、除尘器收集的飞灰在厂区内收集、贮存应该按照部令第 32 号《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a.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危险废物的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包装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b.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 c.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d.设置相关运行管理台账,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③危险废物收集及标签设置要求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时应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性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并设置相应的标志及标签。危险废物特性应根据其产生源特性及 GB5085.1-7、HJ/T298进行鉴别。 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包装好的危险废物应设置相应的标签,标签信息应填写完整详实。标签制作要求根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中的标准,危险废物标签样式示意图如下图4-2。 下载 图4-2 危险废物标签样式示意图 ④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要求 本次评****殡仪馆附属用房内设置 1 间危废暂存间、并配备有专用的危废收集装置,对火化炉废气治理收集尘、废弃活性炭等分类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废暂存间的基础地面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项目运营期间应对项目危废严格管理,危废暂存间进行防雨、防渗、防流失处理,房间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设置明显标识。 危废暂存间标识和信息板设置标准见下图4-3: 下载 图4-3 室内外悬挂的横向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设置有危废暂存间、法医学解剖室尸检废水收集桶、化粪池以及柴油储罐等设施,存在泄漏风险,出于环保考虑,本项目对地下水进行简要评价,评价内容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饮用水安全、区域地下水**保护与重点地区污染控制为指导原则,对建设项目各实施阶段排污方案及防渗措施下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本项目最主要的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可能是危险废物等由于收集、贮放、运输、处置等环节的不严格或不妥善与废水渗漏,从而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其主要可能途径有: 1)危废储存不当泄漏造成的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 2)废物产生后,不能完全收集而流失于环境中; 3)一般固废堆存地若无防雨、防风、防渗设施,雨水洗淋后污染物随渗滤液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大风时也可造成风蚀流失; 4)因管理不善而造成人为流失继而污染环境; 5)废物得不到及时处置,在处置场所因各种因素造成流失; 6)法医学解剖室的尸检废水收集桶、化粪池防渗不当导致泄漏从而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会产生危险废物,若不采取必要措施,将对土壤、地下水产生一定的影响。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的污染主要是由于污染物迁移包气带进入含水层造成的。鉴于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特点,针对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的可能途径,提出以下防渗措施: ①重点防渗区: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应按要求进行防渗,确保防渗效果等效黏土防渗层≥6m,渗透系数≤1.0×10-7cm/s或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 ②一般防渗区:化粪池等进行防渗处理,四周及池底防渗效果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10-7cm/s; ③简单防渗区:指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区域,需对地面进行一般硬化处理。 6.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本项目运营期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使用和储存,涉及危险物质为柴油。项目区内柴油最大储存量为1m3,约合0.835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次环评报告只明确危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情况,分析可能影响的途径,并提出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风险源调查 本项目使用柴油作为火化机燃料使用,柴油储罐位于火化馆一楼楼顶的柴油储罐间,火化机位于火化馆北面的火化厅,使用时由油料泵抽取送至火化机燃烧器。根据易燃易爆危险物质风险起因,分为火灾、爆炸和泄漏三种类型。本项目风险类型主要为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物料泄漏、火灾、操作失误及因此造成的事故排放,根据工程分析计算本项目危险物质的Q值核算见表4-13。 表4-13 风险物质Q值计算情况 序号 | 危险物质名称 | 储存位置 | 最大存在总量/t | 临界量/t | 危险物质Q值 | 1 | 柴油 | 柴油储存室 | 0.835 | 2500 | 0.000334 | 综上,本项目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0.000334<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不设风险评价等级,仅需开展简单分析。 (3)环境风险识别 ①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分析可知,本项目主要风险为柴油火灾风险。 A.电气设备、线路或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如:短路、接触不良、散热不良和吸烟等。 防治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范,安全用电,防火防盗。本项目原料和产品均属于易燃物,应储存得当,厂区设置禁烟标识,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配备合理的消防设施,以防发生事故。 B.项目所用的原料一旦遇有火源即会发生火灾。 防治措施:为防止有害物质的聚集,构成原料和产品火灾的必须具备的三个要素:本身易燃,有足够的氧气及火源。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严格控制点火源。企业的电器设备应严格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安装,达到整体防爆要求;另外应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保持工作面、设备表面清洁,采用正确的清扫方法,及时检修设备。 ②项目还可能发生的风险是柴油的泄漏,泄漏会发生在运输及储存过程中,发生泄漏不仅会造成土壤动、植物死亡,而且会危害水生环境。 (4)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建设要求设计、建设和运行有科学的规划、合理的布置,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设施规范,保证建造质量,加强环保设施维护,严格安全生产制度,严格管理,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和水平,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在项目营运阶段,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对策除上述内容外,建设单位还应采取以下事故防范措施: ①火灾事故防治措施 A.在总图布置中,考虑了各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安全疏散以及自然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B.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防火防爆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章。 C.储罐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高温、明火、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火种和容易起火的地方。 D.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企业应定期对器材进行检测与更换,确保其完好状态。 E.厂区功能分区明确,人流、货流分开,需设置必要的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车间四周设置环形消防通道,道路路边与厂房的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F.储罐区应有明显的标识,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于设备及管道的密封点,按有关规范设计选择合适的密封形式及密封材料,防止泄漏而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发生。 G.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高压水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在各建筑物内、储罐区等配置适量手提式或推车式灭火器,用于扑灭初期火灾及小型火灾。 ②柴油泄漏事故防范措施 为防止柴油泄漏、减轻泄漏对环境和人造成的伤害,环评建议建设单位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 A.对柴油储罐区作水泥硬化防渗处理,防止储罐发生突发环境泄漏事件时轻柴油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B.输油管线均采用耐腐蚀的 PVC 管道,选用先进可靠的阀门和管件,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预防并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应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环境风险事故报警系统体系,确保各种通讯工具处于良好状态,制定标准的报警方法和程序,并对工人进行紧急事态时的报警培训;同时,成立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平时做好救援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和演练,并对工人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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