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申请对[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01-04、01-13、12-10-01、12-04-0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01-04地块用地面积7011.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4.9,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区菜市场1000平方米;备注:规划。
01-13地块用地面积20928.9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5.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12班幼儿园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备注:规划。
12-10-01地块用地面积20924.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5.2,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中心2000平方米、****中心1500平方米、12班幼儿园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母婴室10平方米、通信汇聚机房300平方米、体育活动场地占地3850平方米;备注:规划。
12-04-02地块用地面积14082.3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5.2,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交首末站43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便民服务站)3000平方米;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01-04地块配套设施项目增加“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300平方米)”,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
01-13地块配套设施项目增加“托育机构5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600平方米)”,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
12-10-01地块配套设施项目增加“托育机构5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600平方米)”,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
12-04-02地块配套设施项目增加“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600平方米)”,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局
地址:**市**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
地址:**市**区清湖路壹点楼一楼
3.******办事处
地址:**市**区福城街道观光路144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市**区福城街道新丹路与福前路交界处
(二)网上展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lh/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13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市**区清湖路壹点楼****(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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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5822
附件:1. [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01-04、01-13、12-10-01、12-04-02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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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5日
文档附件:
1. [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01-04、01-13、12-10-01、12-04-02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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