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西片(一期)、**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东北片(一期)、**区齐杏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提升工程、**区樵桑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提升工程及**区中顺大围、**围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均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化提升工程(四期) | ||
第三批联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提升工程监理服务 | ||
更正公告 |
第三批联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提升工程监理服务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第三批联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提升工程监理服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5月1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5月27日
一、 答疑内容
1、问:关于投标人基本情况第4点,“投标人须提交**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备案截图且企业类型须为“供排水_监理类企业”****水利局纸质备案表的扫描件且企业类型须为“供排水_监理类企业””其中备案类型为“水利-监理类企业”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答:备案类型为“水利-监理类企业”不满足上述要求。
2、问:资信标定性评审表中的“投标人项目获奖”,请问提供多少项目获奖能通过定性评审
答:根据招标文件,资信标定性评审表中的“投标人项目获奖”,“投标人所提供获奖中,提供不超过3项,超过仅统计列表前3项”,即投标人提供1项获奖能通过资信标定性评审,提供超过3项的按统计列表前3项统计。
3、标文件“第四章 评定分离办法资信标定性评审表中的“3投标人项目获奖: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的获奖情况。” 此处的“类似工程”是指什么工程是否指招标文件P2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的类似项目解释,即市政排水项目或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如果是,那“投标人业绩情况”要求的是“市政排水工程”,业绩情况和获奖情况的标准不一致,存在量身定做的嫌疑,且以特定行业、特定类型的项目获奖和业绩作为中标条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投标人,违反招投标法,属于《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整治典型,违背5月8日《****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请招标人予以纠正招标文件中不合理限制的评审因素和标准,并明确“类似工程的获奖情况”中奖项的认定标准。
答:业绩情况中的“市政排水工程监理业绩”和获奖情况中的“类似工程”,均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项目”,包含以下内容:“1.市政排水项目:①排水管网工程;②****处理厂或片区污水管网系统进水浓度提升为建设(考核)目标的污水系统提质增效项目;③雨污/清污分流改造工程;④排水单元整治/改造工程;⑤管网箱涵渠箱整治工程;2.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①河道(水系)水****水库建设工程);②河涌排口整治工程;③截污管网工程。”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代理机构:**市**区众信工程造价
****公司
地址:**市**区大良街道德胜路 地址:**市**区大良**中路3
****中心西座4楼 ****中心15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方式:0757-****3749 联系方式:0757-****2288
2024年5月17日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