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泉镇岑山村南原新村点公建房招租公告
根据《**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洲泉镇岑山村南原新村点公建房三楼四楼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地点:洲泉镇岑山村南原新村点公建房,位于洲泉镇南原新村点文化礼堂西侧公建房三楼四楼,建筑总面积约2500平方米。
二、投租人条件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自然人或法人单位。
三、竞租形式: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三楼四楼2500余平方米为一个标的,出租底价为每年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采用投标一次性报价形式竞租,竞租按“投标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按照第一年租金进行报价),第三年租金上涨5%。
四、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08时30分至5月22日下午16时止。报名地点:****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1125;手机:157****8798(洲泉网:638798)。报名时请提供竞租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察看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察看现场(费用自理),了解竞租房屋现状,未看现场的竞标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六、竞租保证金:竞租人必须在竞租当日竞标前交纳竞租保证金 3万元(仅限现金),并在竞标现场装入信封密封本人签字后,取得竞租资格。未竞得者,保证金当场原封退还。
七、竞租须知:
(1)竞租时间、地点:2024年5月24日下午2时00分,洲泉镇岑山村三楼会议室(三家以上单位或者个人报名、投标,则正常招投标,不到三家另行开标)。
)(2)竞租方式:竞租者可将需要租赁的房屋在信封上注明,并将竞租报价填写后放入信封袋封好,在竞标当天规定时间内提交,提交后不可改价,逾期作弃权处理。
(3)竞租当天当场公开开标,并确定竞得者,竞得者应在出租方公示、交房后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书》,协议签订后给予三个月装修期,装修由中标单位负责,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4)竞租结束后,未竞得者的竞租保证金,在出中标结果当天退还,成功竞得者的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使用。如竞得者放弃租赁的,竞租保证金3万元作为违约金不再归还,竞得人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八、竞租要求:
(1)房屋承租者不得经营生产(工业性质),不得越门经营、不得在周边场地上堆放货物,不得私自转租。
(2)承租方租赁后,装修、经营、消防、安全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政府统一规划、资产处置或自然灾害等情况,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要求及时自行撤离,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请投标人自行考虑二次装修等综合成本,****村委会硬化。
(4)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主动终止合同(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或期满不再续租时,对于已经附着的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如墙地面、室内外装修、含水电管网等)及经营设施建设(房)承租方不得拆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九、本次竞租有关事项****经济**社负责解释,竞租人可在报名时咨询未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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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