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出租人(****)已取得**市仙衣路与郁林路交汇处西南角84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正处于待开发状态,为更好盘活企业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在未开发前,拟进行临时出租,有关事项如下:
一、租赁资产的产权及现状
****集团****公司****名下,该地块通过挂牌出让获得,产权清晰,地块现状主要是荒地,堆土(含部分建筑垃圾),生长杂草、桉树等。该地块位于**市**区仙衣路与郁林路交汇处西南角,实际可使用面积56472.14平方米。
二、租赁的期限、用途
临时租赁期限为5个月,从交付之日起算,用于货物、材料等堆放。
该地块5个月租期临时租赁的起拍底价为30万元,报价未达30万元的为无效报价。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到位。
四、相关约定
(一)出租人负责在法律规定和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合法的国有土地租赁手续,其他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出租人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予以配合;
(二)承租人负责租赁土地的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安装,相关费用亦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给予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三)如承租人需平整场地的,承租人需修建围挡、洗车槽等,平整标高不得低于周边道路标高,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在地块上新增临时简易建筑物的,需告知出租人并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相关手续由承租人负责办理;租期届满后,承租人需在15日内拆除在土地上搭建的建筑物及安装的水电设施,如逾期不拆除则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五)承租人进场后,因承租人使用土地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人负责,必须负责处理当地**矛盾。
五、保证金
意向承租人于2024年5月17日至5月23日下午6点向出租人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逾期未交纳视为放弃参加承租,意向承租人将保证金缴纳到以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账 号:9014 1201 0124 7324 827
六、招租方式
(一)本****集团招标平台、****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竞租人请于2024年5月17日至5月23日下午6点前至****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1、单位须提交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保证金交纳凭证,经办人员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
2、个人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保证金交纳凭证。
(二)若公示结束只有1人报名,则直接按30万租金确定报名人为承租人,若有2个及以上意向承租人报名,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具体如下:
竞租人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9****集团(**市**区南苑街98号荷田大厦11楼大会议室)集中,早上9:30开始竞价。
(三)以现场竞价(增价选取)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按租金30万元起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为0.5万元。
竞价人须准时到场签到,领取竞选号牌进场后,根据主持人宣布按序号顺序报价,竞价人报价后主持人叫价三次后无再报价,即确定当前最高报价竞价人为中选人,并当场签订竞选成功现场确认书。
竞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即转入租金计算(若竞价成交者在竞价成交日起7日内未能与招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的,将不予退还),未竞价成功的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如数以转账方式退还。
七、联系方式
(一)招租单位:****
地址:****市**区南苑街98号荷田大厦11楼
联系人:温耀童
联系电话:187****1500。
(二)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贵****集团****监察室
地址:****市**区南苑街98号荷田大厦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