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督都乡塔水村核桃坪**岩矿拍卖出让公告
(**县)4号
****工业园区**组团内重点打造**县玻璃纤维及高性能复合****基地项目,拟投放**市**县督都乡塔水村核桃坪**岩矿采矿权,为玻纤项目提供原材料。由****负责公开出让交易环节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告发布的网站:**市公共**交易网(**县) https://www.****.com/fengduweb/。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采矿权名称 (暂定名) | 地理位置 | 矿种 | **范围 拐点坐标 | **储量 | **面积 (平方公里) | 开采 标高 | 生产 规模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收益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金额 (万元) |
**市**县督都乡塔水村核桃坪**岩矿 | 督都乡塔水村 | **岩 | 详见下表 | 331万吨 | 0.0581 | +1420米至+1350米 | 35万吨/年 | 8.9 | 893.7 | 90 | |
备注: |
二、**范围: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 | 拐点 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X | Y | ||
1 | ****110.49 | ****0138.34 | 7 | ****126.45 | ****0347.30 |
2 | ****137.79 | ****0172.48 | 8 | ****037.47 | ****0436.53 |
3 | ****128.74 | ****0197.75 | 9 | ****947.87 | ****0407.05 |
4 | ****088.69 | ****0277.20 | 10 | ****893.47 | ****0318.42 |
5 | ****094.70 | ****0308.26 | 11 | ****895.92 | ****0199.15 |
6 | ****111.87 | ****0319.33 | 12 | ****943.24 | ****0115.14 |
三、交易平台:**县公共**交易平台,地址:**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二楼,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23-****1800。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或在**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禁止参与矿业权出让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且自吊销之日起未满2年的。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公告时间: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14日
拍卖时间:2024年6月17日10:00-2024年6月17日12:00
地点:**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二楼
六、获取竞买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到**县公共**交易平台领取出让相关资料,也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市公共**交易网(**县) https://www.****.com/fengduweb/查阅、下载出让资料。
(二)报名时限:2024年 5月17日9:00时-2024年6月14日 17:00时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申请人于报名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持报名资料到**县公共**交易平台(**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二楼)提交报名申请。
(四)保证金的交纳:
保证金户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500********000000120
资产转接金户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500********000000120
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可抵作矿业权出让收益,在出让合同签订******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报,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缴款;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在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办理退还手续(但不计利息)。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拍卖出让为无底价,采用增价竞价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成交后的竞得人按规定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有关矿产**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违约责任、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出让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重要提示
(一)拟出让**范围与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限制性区域不重叠,符合“三区三线”设置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无矿业权重叠,不存在采矿权纠纷。工业广场等建设用地已预留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保障用地。
(二)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三)竞得人必须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等各方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并在矿山投产时同步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四)拟出让采矿权范围内获总**量约331万吨,可利用**量328万吨,边坡**量3万吨。
(五)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按**市及**县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全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六)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详读竞买须知,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出让范围及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开采的外部条件以及资产评估和其他权益补偿情况。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竟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公告须知、采矿权出让合同内容、资产评估及其他权益补偿额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七)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相关费用的,视为竞得人自愿放弃该宗采矿权,不退还竞买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