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司物流基地高压新装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细地址:**省**市**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31****广场5栋910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28 14: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公司物流基地高压新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905.36元
最高限价:****905.36元
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开始计算(如无通知,则以实际进场之日为准);采购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公司物流基地高压新装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905.36 | ****905.36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磋商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2****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若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请自行说明。)
③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以上所提的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能源局****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5-24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详细地址:**省**市**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31****广场5栋910房)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详细地址:**省**市**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31****广场5栋910房)获取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05-28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详细地址:**省**市**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31****广场5栋910房)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4-05-28 14:30
2、开启地点: ****(详细地址:**省**市**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31****广场5栋910房)
六、公告期限:
自2024-05-17起至2024-05-22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屈先生 |
电 话:0731-****6759 |
地 址:**省**市**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36号检验检测产业园A-1栋23楼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危珊、杨波、楚军波 |
电 话:0731-****8035 |
地 址:**省**市**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31****广场5栋910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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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5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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