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宁乡经开区食品生产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体检式检查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经开区食品生产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体检式检查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省**市**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36号**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A1栋5楼03和04单元 | 580,000.00元 | 93.3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4年度**经开区食品生产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体检式检查服务项目):
服务类(****)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4年度**经开区食品生产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体检式检查服务项目 | 主要检查在我区依法注册登记,并获得食品生产、餐饮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事业单位食堂(包 括工地食堂)的生产加工经营主体资格、生产加工制作环境条件、生产加工制作过程控制、产品检验 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从业人员培训情况、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食品留样、餐用具清洗消毒 、安全生产责任提示情况、质量管理体系、食品标签标识审核和其他方面,并督促无证单位食堂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对**经开区93家食品企业和171家企业单位食堂(包括工地食堂)进行体检式全面检查以及整改复查,按采购人要求出具企业体检式检查报告、整改复查报告以及食品标签标识审核结果,****管理局城郊所依据报告内容督促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整改。 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规范、规程和检查标准,客观真实的完成检查工作,检查结果按采购人要求出具体检式检查报告。 4、验收标准: ⑴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的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结果作为付款凭证之一。 ⑵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 2024年11月25日前完成检查工作。签订采购合同后由成交供应商提交检查时间安排计划,采购人审批通过后执行。 | 3、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规范、规程和检查标准,客观真实的完成检查工作,检查结果按采购人要求出具体检式检查报告。 4、验收标准: ⑴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的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结果作为付款凭证之一。 ⑵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 5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丹、夏阳升、张美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人民币捌仟壹佰元整(¥:81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1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包1(2024年度**经开区食品生产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体检式检查服务项目):
**** | 通过 | 通过 | 93.33 | 1 | 1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1.11 | 2 | 2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0.83 | 3 | 3 | |||
******研究院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金洲大道2号**经开区创业服务大楼
联系方式:137****2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人保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731-****2616 152****608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玲
电话:0731-****2616 152****6081
****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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