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质疑回复
质疑1:技术参数内要求多个产品检测报告,规定报告类型:抽样型式试验报告、测试报告、试验报告、检测报告。
例如:桌面玩具▲需提供桌面玩具符合GB 6675.1-2014、GB 6675.2-2014、GB 6675.3-2014、GB 6675.4-2014,试验结论:合格,抽样型式试验报告;
体操垫▲需提供原材料:珍珠棉测试项目至少包含:一溴二苯醚、二溴二苯醚、三溴二苯醚、四溴二苯醚、五溴二苯醚、六溴二苯醚、七溴二苯醚、八溴二苯醚、九溴二苯醚、十溴二苯醚、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的测试报告;
三轮车▲需提供幼儿脚踏车符合GB 14747-2006标准,测试项目至少包含:零部件禁止使用易燃材料、所有用来连接或紧固用的螺栓、螺钉、螺母等,在按本标准要求进行测试时,不应出现断裂、松脱、肉眼可见的裂纹或失去应有的功效、用于防护外露突出物的防护罩帽应能承受70N拉力而不脱落,检测结果:符合,可迁移元素测试结果均≤检出限的儿童三轮车试验报告;
组合攀登架▲需提供组合攀登架检测依据GB/T 35607-2017标准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至少包含1、甲醛释放量;2、苯;3、甲苯;4、二甲苯;5、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单项评价:合格。
铃鼓▲需提供该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封面需带有CMA标志)。
我公司提出质疑:要求提供的报告,均为能证明产品符合采购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为何又要区分:“抽样型式试验报告、测试报告、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其目的何在呢难道投标人提供符合标准合格的检测报告不行****政府采购法排斥投标人行为。必须做出改正。
回复:原技术参数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报告,投标人提供带CMA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测试报告、试验报告等均可,报告类型不作要求。
质疑2:桌面玩具▲需提供桌面玩具符合GB 6675.1-2014、GB 6675.2-2014、GB 6675.3-2014、GB 6675.4-2014,试验结论:合格,抽样型式试验报告;
三轮车▲需提供幼儿脚踏车符合GB 14747-2006标准,测试项目至少包含:零部件禁止使用易燃材料、所有用来连接或紧固用的螺栓、螺钉、螺母等,在按本标准要求进行测试时,不应出现断裂、松脱、肉眼可见的裂纹或失去应有的功效、用于防护外露突出物的防护罩帽应能承受70N拉力而不脱落,检测结果:符合,可迁移元素测试结果均≤检出限的儿童三轮车试验报告;
奥尔夫18件乐器包▲响板:提供符合GB 28489-2022的带CMA认证标识(铅、铬、镉、汞、锑、硒、钡、砷)的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舞板:提供符合GB 28489-2022的带CMA认证标识(铅、铬、镉、汞、锑、硒、钡、砷)的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
幼儿实木书架▲需提供UV透明面漆符合GB 18581-2020,测试项至少包含:VOC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苯含量,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多环芳烃总和含量、卤代烃总和含量,评论:符合的测试报告;
▲需提供UV腻子符合GB 18581-2020,测试项至少包含:VOC含量、总铅(pb)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镉、铬、汞)、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苯含量,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多环芳烃总和含量、甲醇含量、卤代烃总和含量,评论:符合的测试报告;
等等GB(除GB/T开头)产品
我公司提出质疑:
GB 6675.1-2014、GB 6675.2-2014、GB 6675.3-2014、GB 6675.4-2014、GB 14747-2006、GB 28489-2022、GB 18581-2020均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必须作为实质性条款,不可以作为加分减分项目。
回复:技术标评审细则技术参数响应中评审的对象是符合相关标准的相关报告,并非是评审是否满足相关标准,不存在将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评分项的情形。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质疑3:毛巾架▲需提供原材料松木符合:GB 18584-2001,甲醛(mg/L)检测结果≤0.20的检测报告;
仪器柜▲11、为保证柜子质量及从环保角度保障师生健康,须提供仪器柜的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封面需带有CMA标志),检测结果:≤0.1mg/L。
正常为E1级甲醛含量<1.5mg/L或者其他等级。
采购人要求的检测标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蓄意设置提高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本项目采购产品的使用者为幼儿,幼儿体质相对成人较弱,为保护幼儿的健康而提出相关要求,并无不妥,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4:桌面玩具、三轮车等产品均属于中国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须提供强制性认证,否则不得从事销售、生产等活动,招标文件必须做出相关规定,否则即使成交,中标单位或产品制造商不具备相关制造,仍然不具备中标资格。
回复:投标产品须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有关国家规定。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质疑5: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内容如下: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为大型玩具、木质玩具、桌面玩具投保产品责任险,得1分;
产品责任险与产品的质量无关,不应作为加分项,此项要求违背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
回复:投保产品责任险可以降低供应商或厂家的风险,提高售后服务能力,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该评分项修改为: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投保产品责任险,得1分;
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投保产品质量险,得1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单,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质疑6: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内容如下: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每具有一种类型认证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申请认证的企业有明确的成立时间的要求,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属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重点清理和纠正问题。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中“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以上体系认证证书与产品的质量、服务相关,可以作为评审因素。代理商投标的,提供生产商的认证证书也可。
质疑7:招标文件对检测报告的类型要求不统一
参数中有的要求抽样检测报告,有的不要求抽样检测报告,同一项目,对检测报告的类型却有不同要求,此项要求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中“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原技术参数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报告,投标人提供带CMA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测试报告、试验报告等均可,报告类型不作要求。
质疑8:组合攀登架▲需提供组合攀登架检测依据GB/T 35607-2017标准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至少包含1、甲醛释放量;2、苯;3、甲苯;4、二甲苯;5、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单项评价:合格。
GB/T 35607-2017是家具检测标准,要求组合攀登架符合家具的检测标准不合理,检测标准要求与实际采购需求不相符。此项要求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中“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修改为“组合攀登架▲需提供组合攀登架检测报告,评价:合格。”
质疑9:未明确具体的检测标准,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内容如下:体操垫▲需提供原材料:珍珠棉测试项目至少包含:一溴二苯醚、二溴二苯醚、三溴二苯醚、四溴二苯醚、五溴二苯醚、六溴二苯醚、七溴二苯醚、八溴二苯醚、九溴二苯醚、十溴二苯醚、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的测试报告;
双响筒▲需提供该产品第三方检测(或检验)机构出具的委托抽样的检测报告(封面需带有CMA标志)(检验项目至少包含产品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1.5mg/L)。
铃鼓▲需提供该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封面需带有CMA标志)。
八音铃箱▲须提供该产品第三方检测(或检验)机构出具的委托抽样的检测报告(封面需带CMA认证标识)(检验项目至少包含产品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
非洲鼓▲需提供该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封面需带有CMA标志),标准要求至少包含音色清脆悦耳。
▲需提供该产品第三方检测(或检验)机构出具的委托抽样的检测报告(封面需带有CMA标志),(检验项目至少包含产品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1.5mg/L)。
作品展示架▲需提供该产品第三方检测(或检验)机构出具的委托抽样的检测报告(封面需带有CMA标志),检验项目至少包含产品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1.5mg/L。
音乐组合体▲须提供该产品第三方检测(或检验)机构出具的委托抽样的检测报告(封面需带CMA认证标识)(检验项目至少包含产品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
要求提供的测试报告却没有明确检测标准或者检查规范,未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进行明确,众所周知检测检验报告是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地方等标准作为依据对产品进行检测检验的,仅要求提供检测检验报告而不明确检测检验标准依据是不合理不合规定的。此项要求违背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十条。
回复:供应商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报告即可,招标文件未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质疑10:水杯柜▲需提供原材料:橡木指接板检测依据GB/T 35601-2017,检验检测项目至少包含甲醛释放量,检验检测结果≤0.02的检测报告;
毛巾架▲需提供原材料松木符合:GB 18584-2001,甲醛(mg/L)检测结果≤0.20的检测报告;
甲醛释放量的数值要求高于了标准中规定的数值要求,此项要求有按照意向单位的检测数值量身制定技术门槛的嫌疑,对其他供应商构成了不公平待遇。此项要求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中“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本项目采购产品的使用者为幼儿,幼儿体质相对成人较弱,为保护幼儿的健康而提出相关要求,并无不妥,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1:大型滑滑梯组合▲需提供检验项目至少包含:中性盐雾测试≥400小时,气候老化试验≥400小时,单项判定合格的螺丝检测报告;
首先盐雾测试、****实验室模拟出的虚构环境,****实验室模拟环境中的盐雾测试、老化试验性能不能代表产品在现实环境中盐雾、老化性能,此项检测要求与实际采购需求不相符。此项要求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中“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大型滑滑梯组合为固定在室外使用,长期遭受日晒雨淋,使用环境较为恶劣,很容易出现生锈、老化等现象,对产品质量和幼儿安全影响巨大,需要通过测试、试验验证其安全性。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况,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每具有一种类型认证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
上述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证书,此举明显不合理。****商行为,因为代理商使用的产品是生产商的,如代理商使用的生产商产品,那本身具有这些证书就和产品本身的质量没有任何关系。因为这些证书投标人具有,并不是制造商具有的证书。应该是产品本身制造商具有才合理。这样才与采购的货物息息相关,所以提供相关证书才合理。
回复:代理商投标的,提供生产商的认证证书也可。
质疑13:体操垫-▲需提供原材料:珍珠棉测试项目至少包含:一溴二苯醚、二溴二苯醚、三溴二苯醚、四溴二苯醚、五溴二苯醚、六溴二苯醚、七溴二苯醚、八溴二苯醚、九溴二苯醚、十溴二苯醚、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的测试报告、铃鼓-▲需提供该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封面需带有CMA标志)、双响筒-▲需提供该产品第三方检测(或检验)机构出具的委托抽样的检测报告(封面需带有CMA标志)(检验项目至少包含产品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1.5mg/L)。
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作为评分条件,但是并没有说明国家标准。且其他产品需要的检测报告具有国家标准,为此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同样一个文件出现不一样要求的检测报告标准明显存在区别对待。且并没有国家标准。满足内容要求的检测报告有国家标准。有国际标准。还有废止的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又分推荐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标准也明确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是GB.推荐性国家标准GB/T,所以只有GB的国家标准可以作为实质性响应条件,GB/T推荐性国家标准不可以作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标准化法:第二条最后一句: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所以GB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允许作为评分条件。所以不明确国家标准此举极度不合理。
回复:供应商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报告即可,招标文件未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质疑14:文中所有GB开头的检测报告都不能作为评分条件。
国家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又分推荐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标准也明确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是GB.推荐性国家标准GB/T,所以只有GB的国家标准可以作为实质性响应条件,GB/T推荐性国家标准不可以作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标准化法:第二条最后一句: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所以GB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允许作为评分条件。
回复:技术标评审细则技术参数响应中评审的对象是符合相关标准的相关报告,并非是评审是否满足相关标准,不存在将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评分项的情形。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质疑15:招标文件,四、比较与评价序号:3评分因素:投标人综合实力评审细则: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每具有一种类型认证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注:须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以上三项管理体系认证对申请认证的企业都有明确的成立时间要求,将“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为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以上体系认证证书与产品的质量、服务相关,可以作为评审因素。代理商投标的,提供生产商的认证证书也可。
质疑16:招标文件,四、比较与评价序号:2评分因素:质量保障投标人综合实力评审细则: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为大型玩具、木质玩具、桌面玩具投保产品责任险,得1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为大型玩具、木质玩具、桌面玩具投保产品质量险,得1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单,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的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要求,“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 为大型玩具、木质玩具、桌面玩具投保产品责任险,得1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为大型玩具、木质玩具、桌面玩具投保产品质量险,得1分”,且根据得分规则“未提供或提供的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说明该两项保险承保产品名称一定须为“大型玩具、木质玩具、桌面玩具”这三类固定用词,经查阅采购清单“附件****2023年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其中并没有产品名称为“大型玩具、木质玩具”的产品。如果是笼统用词用字又为何特定于“大型玩具、木质玩具”,且得分因素未有解释说明保险中采用“大型玩具、户外玩具、儿童玩具”等概括词也可得分。但是,此次招标采购却限定为“大型玩具、木质玩具、桌面玩具”是何意此举明显是控标、限制排斥的行为。
回复:该评分项修改为: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投保产品责任险,得1分;
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投保产品质量险,得1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单,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6月3日8点30分(**时间),涉及到的相关时间相应修改。
更正日期:2024年5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修改内容与采购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执行原采购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内容。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体育局
地 址:**县定城镇幸福东路
联系方式:王元平,137****3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科信工程****公司
地 址:****花园7幢301室、302室
联系方式:杨锐,0550-****1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元平、杨锐
电 话:137****3066、055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