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G331)SJ02标段错草至七道沟段改扩建二级公路项目使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关于**省沿边开放旅游**道(G331)SJ02标段错草至七道沟段改扩建二级公路项目使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5 〔2024〕24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需要,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现将《**省沿边开放旅游**道(G331)SJ02标段错草至七道沟段改扩建二级公路项目征地(使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使用土地范围:
****运输局,****林场,****林场。
二、使用土地现状:
****运输局国有土地0.1131公顷,国有建设用地0.1131公顷。
****林场国有土地0.3850公顷。其中,农用地0.3446公顷(林地0.3446公顷)、未利用地0.0404公顷。
****林场国有土地0.4516公顷。其中农用地0.4206公顷(林地0.4206公顷),未利用地0.0310公顷。
三、使用目的:**省沿边开放旅游**道(G331)SJ02标段错草至七道沟段改扩建二级公路项目
四、使用土地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补偿费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物补偿费。
2.使用国有土地的补偿费用参照《****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政函〔2020〕246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此次使用土地的补偿费采取货币形式一次性进行补偿,土地补偿费拨付给单位,具体为:
五、本公告在********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林场、****林场范围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单位的意见。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23日。
六、被征收单位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截止至2024年6月23日)提出书面申请,实名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意见最迟应于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提交******局(联系人:郑远程;电话:0439-****232;邮编:134600)。以邮寄方式寄送书面意见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书面意见应明确、具体,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明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七、申请听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截止至2024年6月23******局提出书面申请;符合听证规定要求的,将按照《国土**听证规定》的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单位)、土地使用权人持不动产登记证书和财产权凭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材料,****林业局(联系人:刘长伟;电话:158****8899;邮编:134600)办理补偿登记,补偿登记期限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23日,请相互转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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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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