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 | **市人民北路一段25号 | 980,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1-1 | 地质勘测服务 | 宝**2024 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 双控试点项目 | 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范围及内容。 | (一)服务要求 1.建立风险清单。试点县要根据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和斜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详查成果,按照风险等级由高到低的排序原则,分别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清单台账,逐一建立隐患点、风险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图册、台账档案,分类分级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和措施,新增隐患点和风险区统一入库进行信息化管理。 2.建立管控网络。试点县(市)要充分利用现有基层网格 管理体系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按照“属地负责、边界清晰、方便管理、运行高效”的原则,建立以乡(镇)为单元、****社区)为网格、隐患点和风险区斜坡为网点的地质灾害风险 网络体系,建****政府负责人为网格管理员(防灾责任人),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网格协管员(监测责任人)、****社区)组长或骨干群众为网格员(监测员)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并健全“三人一屋”避险转移工作机制,制定人员选拔管理办法和岗位工作指南,将相关防灾责任人员工作职责落细落实落地。 3.建立标识标牌。根据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生成风险区(风险斜坡)二维码,对需要进行风险管控的重点斜坡完成二维码制作和风险区(风险斜坡)标识标牌建设,公告风险等级、预警信号、相关责任人等重要信息,实现“一码管灾”。 4.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做好风险区(风险斜坡)范围、等级、威胁对象的复核与更新,建立风险等级调整工作机制,进行资料归档,完成备案,并同步更新风险区信息到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5.落实“隐患点+风险区”管控措施。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风险区的动态更新,严格执行风险区 (风险斜坡)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三查”工作,加强地质灾害专业设备运维工作。强化管控风险区 (风险斜坡)叠加分析、预警工作,动态优化预警阈值和预警模型。指导乡(镇)督促村社及有关单位严格执行“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定期组织辖区相关人员开展宣传培训、避险演练等工作。 (二)履约要求 (1)项目实施方案 1.工作区基本情况的分析与认识:包含①首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试点县成果情况;②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情况;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情况;④地质灾害点分布情况;⑤已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点情况;⑥地质灾害易发分区情况;⑦项目所在地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现状等内容; 2.工作部署计划:包含①风险区网格管控建设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开展机制;②一点一区一码建设方案;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做好风险区动态调整机制;④建立大屏展示系统,定制智防APP优化方案;⑤建立健全“隐患点+风险区”管控措施落实制度;⑥工作进度计划等内容; 3.工作保障措施:包含①工期保障措施;②人员组成及保障措施;③安全管理措施;④环境保护措施;⑤质量管理措施等内容。 (2)供应商提供类似项目的履约经验。 (三)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证书。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证书。 3.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中(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环、测绘类、计算机类三类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一项,提供中级技术职称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供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 270日历天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3.《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4.《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国办函〔2011〕94号); 5.《****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3号); 6.《****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2〕121号); 7.《**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办法》(川自然资发〔2022〕30号)。 | 980,000.00 |
陶黎黎(采购人代表)、李大军、罗开强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188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8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本项目监管部门:****财政局;地址:宝**灵关镇灵关南路93****博物馆B座3楼);监督电话:0835-****583。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
地址:**省**市宝**穆坪镇两**街316号
联系方式:158****0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雨**熊猫****广场2幢1单元5层7-10号
联系方式:0835-****7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玲
电话:0835-****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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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