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县高村河山洪沟(**镇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县高村河山洪沟(**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镇
三、建设性质:**
四、建设单位:****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六、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市**县高村河下段,地处**镇境内,共分5个工段,从上至下分别为瓦坪里段、青杠村段、磨刀河段、张家河组段、白草村段,其中瓦坪里段**右岸堤防长度178m;青杠村段又分2小段,左右两岸合计**堤防长度263m;磨刀河段又分2小段,上下两段共修建堤防长度146m;张家河段又分3小段,左、右两岸合计**堤防长度341m;白草村段又分2小段,左、右两岸合计**堤防长度411m。**堤防轴线长度共计1339m,穿堤涵管6处。设计防洪标准10年一遇洪水,保护人口3300人,保护农田3500亩。
项目总投资1322.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居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收集预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中基坑排水经明沟引至集水井,经集水井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搅拌机冲洗废水采用自然沉淀的方式去除易沉淀的砂粒,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搅拌机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静置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砼拌合系统,不外排;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循环使用,如用作设备冲洗、环境绿化、防尘增湿等。
运营期:项目不产生废水。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为粉尘(施工扬尘、物料堆场扬尘、拌合站粉尘、交通扬尘等)和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扬尘通过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洒水降尘;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并且对路面定期洒水等方式进行控制;对于物料堆场扬尘,可通过调整施工设施布置、加强物料覆盖并定时洒水;拌合站粉尘采取对搅拌机进行封闭,投料和搅拌过程进行洒水降尘,采用袋装水泥,并对拌合原材料做好遮挡覆盖,移动式拌合机配套喷雾抑尘措施,避免大风天气进行拌合等措施;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通过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进行合理的施工组织安排,自然扩散。
运营期:项目不产生废气。
(3)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如装载机、挖掘机、振捣机等主要设备。通过优化施工平面布置,合理布设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避免噪声源过于集中,以降低复合噪声级;优化施工运输路线,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材料运输车辆进入场地需安排专人指挥,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严禁抛掷或汽车一次性下料,严禁夜间装卸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
运营期:项目不产生噪声。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开挖土石方、施工废料、沉淀池沉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料:集中收集分类,****回收站,其余的就近堆放至堤后低洼处回填;开挖土石方:项目土石方可用于主体工程、围堰填筑、堤后低洼回填区回填,无弃方产生。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捞后暂存于施工场地内临时堆场,后期用于堤后低洼回填区回填;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统一清运。
运营期:项目不产生固体废物。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施工时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不断优化施工设计方案,减少工程占地范围,减轻对动植物的影响;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运营期: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在临时施工场所等地栽植乡土灌木和播洒草籽;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项目于2024年2月8****水利局出具《关于的批复》(平水函[2024]19号)。项目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局出具的《**县高村河山洪沟(**镇段)防洪治理工程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的说明》(平自然资预审[2023]45号)可知,该项目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国家一级公益林和Ⅰ级保护林地,未侵占生态保护红线,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89****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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