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省高校“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评选结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4〕18号),经省高教学会组织专家评议、结果公示,我校共3个项目获得立项(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经费资助与建设管理
(一)经费资助。按照苏高教会〔2023〕40号通知,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出版社按上述资助标准、****学校,确保项目完成预期工作目标。
(二)立项建设。立项课题应于2026年5月底前完成鉴**题工作。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省高教学会审定。不及时鉴**题的课题,将一律予以撤项处理。
(三)项目管理。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是课题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课题经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课题主持人是课题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课题研究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和导向错误的,终止课题并收回课题资助资金。
二、鉴**题
(一)鉴**题的具体实施细则参照《**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附件2),各课题应按要求及时保质结题。
(二)立项课题的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的贡献应在结题成果中占有显著份额。课题主持人退休、调离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主持人,须****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会审核备案,否则该课题不予结题。主要参与人员调整或有其他变化,由课题****管理部门审核确定。
(三)学会对报送的课题鉴定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结题的,学会颁发结题证书;《结题报告书》中的“研究成果精粹”将与课题信息(包括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及主要成员等)一同在学会网站予以公开发布,以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的传播交流与转化应用。
附件2 **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pdf
教务部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