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红****公司列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重点关注名单”的通告
**红****公司:
本机关于2024年4月2****公司关于**青华海经济综合体6#地块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青华海经济综合体7#地块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9-530502-70-03-036529)、**青华海经济综合体10#地块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9-530502-70-03-036527)、**青华海经济综合体11#地块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9-530502-70-03-020069)的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核,**青华海经济综合体6#地块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青华海经济综合体7#地块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青华海经济综合体10#地块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青华海经济综合体11#地块建设项目已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4个项目均存在“未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先行开工”的问题。
根据《****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规定,符合生产建设单位存在“未批先建”问题,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问题情形。本机关于2024年4月29日函告了**红****公司,**红****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辩意见及相关材料。
综上,决定将**红****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00MA6N7UG6XG)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通过**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政府网站推送,公开期限为1年,即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
**红****公司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开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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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