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2024-05-16****(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单户处置,现予以公告。债务人名称、截止债权基准日债权本金、利息、代付费用金额、担保方式、担保人名称等简要情况如下:
****,债权基准日:2020年9月20日,债权本金:600万元,债权利息:170.87万元,垫付费用:6.11万元,债权总计:776.98万元。担保方式:抵押及保证。保证人名称:大****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广场****公司、**华太﹒裕****公司、****公司、****联谊会、孙陆权、李玉、孙千熙、李庭、由铁生。抵押物:****办事处南共济街二段104-1号房产,用途:营业,建筑面积1091.14平方米。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不良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担保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特别说明:本公告当中内容为资产基本情况的一般描述性,因此如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人、抵押物其他义务人等其他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请投资人自行调查。相关利益相关人、投资人、异****公司了解调查。
公告有效期限:上述资产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先生、衣先生,联系电话:0411-****2985、0411-****387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徐先生,0411-****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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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