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大沙起步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公开选取【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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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产业集聚区(大沙起步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根据《****政府关于对**大型产业集聚区(大沙起步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立项有关问题的批复》(四府批〔2022〕50号)和《****政府关于修编**大型产业集聚区(大沙起步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问题的批复》(四府批〔2023〕247号)文件精神,**大型产业集聚区(大沙起步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包含:**大型产业集聚区(大沙起步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一期)、**大型产业集聚区(大沙起步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大道(五马岗大桥至广海路)扩建工程〕、****工业园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道—堤路结合)三个子项目,项目所需资金通过申请专项债券和财政统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开展**大型产业集聚区(大沙起步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工作,出具水土保持监测成果资料,并经相关部门审核。 | ||
是 | ||
2204-441284-04-01-872673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无 | ||
按照合同约定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中标合同价为:参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277-2002)的相关要求计算,三个子项目合计**费约12.33亿元,按财政要求下浮90%计算,即:水土保持监测服务费=标准计费×10%×(1-中标下浮率),本次服务最高限价为50.16万元,最终结算以财政审核为****财政局****中心审定的三个子项目施工结算价之和为基数),且不超合同价。 | ||
是 | ||
否 | ||
2024-05-21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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