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招标公告中: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上推五年,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业绩。
修改为: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上推五年,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业绩。
2、第三章 评标办法
资信标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业绩 | 2.0分 | 本项目评审的企业业绩数量为2个。①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上推五年,完成过单项合同民用建筑工程:30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得0.5分;建筑面积≥40000 平方米,得 1.0分;最高 1.0分。此项评审业绩1个。②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上推五年,完成过单项合同民用建筑工程地下室业绩:地下室面积≥3000 平方米,得1.0分;最高1.0分。此项评审业绩1个。注:同一项目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均可分别加分。 |
修改为: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业绩 | 2.0分 | 本项目评审的企业业绩数量为2个。①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上推五年,完成过单项合同民用建筑工程: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得0.5分;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得1.0分;最高1.0分。此项评审业绩1个。②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上推五年,完成过单项合同民用建筑工程地下室业绩:地下室面积≥3000 平方米,得1.0分;最高1.0分。此项评审业绩1个。注:同一项目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均可分别加分。 |
3、招标公告中: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5月21日11时00分。
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6月04日11时00分。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11时00分。
修改为: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11时00分。
注:此补遗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重新发布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