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新增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流沙大道****药监局) ****环境局**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333、****3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新增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 | **市普侨镇后寮村石牌**侧 | **市****公司 | 项目位于**市普侨镇后寮村石牌**侧(东经115°59′51.320″,北纬23°20′46.180″),****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为3500m3/d,厂区占地面积7137m2。提标改造工程主要包括:现状粗格栅(改造)、进水泵房(现状调节池改造)、污泥调节池(现状滤池、充氧池改造)、现状氧化塘废除、现状二次提升泵房废除(保留土建,改为加药间2),**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高效沉淀池、事故池、除臭装置等,配套**DN200-DN600污水主次干管13.25km,污水处理工艺改为“预处理(粗格栅+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二级处理(AAO生化池+二沉池)+深度处理(高效沉淀池)+消毒处理(接触消毒池)”。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污泥脱水至含水率 60%后外运处置。服****社区、**村(石牌河以南)、北輋村(石牌河以南)、后寮村(石牌河以南)、乌犁村以及里湖镇寨洋村(部分)。本项目提标改造后污水排放指标NH3-N≤2mg/L、TP≤0.4mg/L。项目总投资6743.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43.68万元。 | 1、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应设置临时沉砂池,含有泥砂雨水、泥浆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运营期厂区内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污泥脱水分离出的污水等经预处****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尾水排入石牌河。 2、废气:施工过程应围蔽进行,并设置洒水设备抑制扬尘;工地运料车辆应采取覆盖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处理厂恶臭污染源处理,应对产生恶臭污染较大的处理工艺或单元进行加盖、加罩密封,通过风管收集并输送到生物滤池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并加强厂区周围环境美化绿化。 3、噪声: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注意施工机械保养与维护,以及采取隔声、减振等各种有效治理措施。运营期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项目固废方面: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要求,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