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中学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建设单位 | **** |
编制单位 |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地理位置 | **壮族自治区-**市-**区 |
说 明 | ****中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的公告 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中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中学位于****市**区那黄大道与秋月路交汇处西北侧,项目北侧为庆歌路,东侧为那黄大道,南侧为秋月路,西侧为沙渌曲河,项目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08°23'27.607",北纬22°45'1.890"。项目周边现有道路状况良好,可通过那黄大道到达项目,交通便利快捷,无需布设施工便道。 ****中学属于**建设类项目,属于社会事业类项目,项目代码:****。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2900.83m2,总建筑面积46056.63m2,地上建筑面积32195.28m2,地下建筑面积13861.35m2,项目建筑占地面积11801.99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图书综合楼、风雨操场、食堂、教职工单身宿舍、地下室、门卫室、其他室外工程等。项目建筑密度27.51%,容积率0.90,绿地率35.06%,绿地面积15024.633m2,共设计有机动停车位175个(其中地面停车位20个,地下停车位15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20个(其中地面停车位277个,地下停车位443个)。 项目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6月完工,总工期为13个月,项目总投资为11093.7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150.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项目建设单位为****,工程设****集团****公司,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中信****公司,勘察****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委托****开展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水保验收编制单位协同建设单位,先后走访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查阅了工程设计、施工组织、监理、质量监督、财务管理、竣工结算、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等相关资料,抽查了水土保持设施及关键分部工程,检查了工程质量,核查了各项措施的工程量和质量,对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现状、水土保持措施的功能和效果进行了检查,经认真分析研究,于2024年5月编写完成《****中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开展了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项目竣工后由****继续进行日常管理,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9.7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1,渣土防护率为99.79%,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51%,林草覆盖率达到43.04%,表土保护率为不计,由于本项目为已开工建设,后补报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施工前未剥离表土,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地表无表土可剥离,与生态保持方案一致。项目六项指标均达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项目现场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达到验收的条件。 二、公开时间及地点 (一)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6月17日 (二)公告地点:水土保持公示网www.****.com/ 三、意见反馈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所有意见征集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书面意见及建议于公示期内送至****。 (三)联系人:谢锵 联系电话:138****2616 邮寄地址:**市**区那洪大道39号 邮编:530000 **** 2024年5月17日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