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5-17 17:13:01
截止时间: 2024-05-22 10:00:00
劳务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北投湖畔公园里12#、13#、15#、31#楼及二标地下室工程项目拟对以下劳务分包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二、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市**区扬帆大道西面、平**大街南面
项目类型:建筑工程;
工程造价:10306.28万元;
建筑规模:/平方米;
三、 招标日程安排
(一)招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2日。(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二)招标答疑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1日。(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一)承包模式:包工不包料
(二)承包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承包范围及要求:以建设单位与发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施工范围为准。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备注 |
1 | 模板工程 | 平方米 | 18000 | / |
2 | 钢筋工程 | 平方米 | 6200 | / |
3 | 混凝土工程 | 平方米 | 2000 | / |
4 | 砌筑工程 | 立方米 | 2000 | / |
5 | 水电工程 | 平方米 | 20000 | / |
6 | 内墙抹灰工程 | 平方米 | 4100 | / |
7 | 外墙抹灰工程 | 平方米 | 2100 | / |
8 | 计日工 | 工日 | 1500 | / |
合计 | 55900 |
注明:1、劳务有充足的**。
2、上列数量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工程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招标公告只在**建工数字采购平台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公司****公司。
2、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劳务分包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招标范围内的实力和施工业绩。
3、服务质量优良,****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三)劳务质量标准
1、劳务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招标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主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四)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不大于0.1%;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
2、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及发包人组织各项质安检查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发包人制定的相关规定,发包人有权对劳务分包人违反质安管理行为给予罚款。
3、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本工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双方约定:由于本合同劳务分包人的管理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由于劳务分包人承担。
(五)劳务费用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以上招标所有范围为综合固定单价,包括人工、辅材、小型劳务工具、小型施工机具、个人劳保用品、人员进退费、包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工完场清等,施工过程中其他的一切风险费用。
2、按施工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如超过签订合同数量,招投标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如招投标双方未签订补充协议视为投标方无偿提供。
3、劳务费用支付方式:按招标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主合同执行,****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定标原则等:
1、定标原则: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确定中标单位,招标方不承诺最低价格中标,但投标报价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2、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一)开标:****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
(二)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一)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二)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其他补充事宜
被邀请单位名单:
1、南****公司
2、********公司
3、南****公司
未被邀请的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77****1557
邮 箱:****@qq.com
监督机构:********管理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085/077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