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城市居民小区供热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5-17
项目名称 | **县城市居民小区供热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赵锦民 |
联系人 | 刘磊 | 联系电话 | 158****9650 |
项目投资(万元) | 15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8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0-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包括:工商局家属院、锦绣城一期、**华城、****社区、丽景花园、老政府家属院、银都小区A区、八一小区、电视台小区、山景花园小区、水浒山庄小区、宋城名郡、水泊花园、盛世华城、**医院、蓝天集团、流畅河小区等小区的供热管道和设施的老化更新改造,以及部分供热主管道的互连互通改造。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施工弃渣和固体废弃物以国家《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按设计和合同文件要求送至指定弃渣场。2、做好弃渣场的综合治理,按照设计要求采取工程保护措施,避免边坡失稳和弃渣流失。3、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数量的临时垃圾储存设施,防止垃圾流失,定****垃圾场,按要求进行覆土填埋。 | ||
承诺:**** 赵锦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赵锦民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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