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县街道整治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公司****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对****2024年**县街道整治项目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次采购产品名称等具体如下: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取一名中选人,中选份额为100%。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地点 |
1 | 街道整治服务 | 项 | 1 | **省**市(含区县)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采购预算金额:含增值税 156万元人民币。项目类型为施工类。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增值税156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业绩:自2021年4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无法确定的业绩,评选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以上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信息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如参选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4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以上A、B、C持证人员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复印件,B、C证持证人需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选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选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参选人的评审。
2.6其他要求:
参选人须承诺:
(1)中选后为承担项目的全部人员购买金额不少于90万/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履行项目施工时所涉及到的所有施工材料,均达到参选人针对施工材料的所有要求。
(3)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要求承诺书。
(4)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
(以上承诺须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参选人参选弄虚作假处理,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比选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近两年(自2022年5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6****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资格要求中涉及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等,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8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20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7929 /010-****7880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省**市仙来东大道89号】
邮 编:【338099】
联 系 人:【章先生】
电 话:【0790-****016】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丁公路38号】
邮 编:【330002】
联 系 人:【胡紫薇】
电 话:【157****7196】
电子邮件:【****@chinaccs.cn】
报名联系人:【胡紫薇】
联系电话:【157****7196】
电子邮件:【****@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珠江**支行
账 号:311********00006610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公司****公司
2024年5月17日